中国广告协会将对参加国际广告赛事的作品审查把关
从2009年开始,参加国际广告赛事活动的作品,要经过审查通过后才能报送,杜绝一切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则、影响国家利益和形象的广告作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广告业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广告行业参加的国际广告赛事活动越来越多,对于促进中外广告业的学习交流,提升中国广告的策划、创意、制作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中国广告行业参加国际广告赛事活动,使其在促进我国广告业对外交流和国家进一步改革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参加国际广告赛事活动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2008]242号)。近日,中国广告协会也发布了一个文件,号召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通知的精神。
工商总局《通知》表示,要积极推动中国广告业与国际广告业的交流与合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支持广告协会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参加国际重要广告赛事活动,促进我国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通知》对进一步管理和规范参加国际广告赛事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要求各国际赛事的中国代表人、联系人必须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有责任对国际广告赛事的广告作品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把关,选派人员担任国际广告赛事评委必须符合政治强、业务精、公关能力好的要求,并须于事前到中国广告协会备案;各地广告协会以及广告经营单位报送参加国际赛事的广告作品,要经过中国广告协会审查后报送。
为贯彻工商总局《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中国广告协会于2009年2月16日发布了《关于中国广告协会对各地参加国际赛事的广告作品进行审查的通知》(中广协[2009]12号),对参赛作品审查和评委备案的程序、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中广协通知要求参赛作品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则,所有参赛作品在报送各组委会前先送至各国际赛事的中国的代表人进行预审,然后由代表人在国际参赛报送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将初审合格的作品样片以Email形式集中报送中国广告协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在一个月之内反馈。代表人要对报送单位以及作品的背景情况严格保密,对审查过程和结果也要严格保密。
对于审查不合格者,经修改合格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送至审查合格。如果作品未经审查直接参加国际广告赛事,出现相关政治问题,违法等问题,将由相关政府部门对作者和该国际赛事的中国代表人进行严肃查处。
考虑到中国参赛作品和涉及中国的参赛作品的日益增多,中国广告协会要求担任国际广告赛事的评委按照工商总局《通知》的要求,对拟获奖的涉及中国内容的广告,有责任进行政治等原则问题的审查把关。
为了更好地落实工商总局《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中国广告协会还制定出了一套具体工作中实施的计划和方案,梳理了有关国际赛事的情况,并把有关文件和资料发布在相关网站,确保参加国际赛事前的准备工作井井有条。中国广告协会也建议有兴趣参与赛事的单位和个人,要注意在创作的时候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由发挥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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