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取缔公众人物药品广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国务院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长江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8月下旬至12月底将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规定,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保健品亦包括在内。
据李长江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共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餐饮消费安全、药品质量、猪肉质量安全、消费品等产品质量安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8个方面。到今年年底之前,要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要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还要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并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宗禾
观点一
对取缔名人做药效广告的喜与忧
此新闻一发布,迅速就得到了百姓的强烈支持。有一位市民说:感谢政府的决策,早该取缔了。众多百姓还说出一个共同心声:名人做药效广告,虽富了名人,却增加企业成本,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支持取缔名人做药品、食品广告!
毫不隐瞒地说,笔者读后高兴之后想了想也感到一些担忧尤其担忧此政策在实际执行的效果。为什么有这样的担忧呢?一是担忧如何对所谓名人的界定。尽管吴仪副总理已明确提出:“将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但要知道:公众人物、专家涉及面很广。就拿公众人物来说,有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的,还有一些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里的名人的亲属和近者,也应该属于社会公众人物。那今后在实际操作时,由谁来界定那些人所代言的广告属于禁止和取缔的范围呢?
二是担忧由谁来实施、由谁监督才能保证此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呢?因为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的《广告法》早已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但时至今日,虚假广告仍然是屡打不绝。
无论是政治权力、金钱财富,还是社会名望,在本质上都是社会的公有资源。所以,凡是懂得这个道理的人,从来都不敢滥用这三者的权力和权利,应该利用这三个资源自觉地为人民大众服务。但是,非常遗憾,古今中外,一些人不懂得这个道理,以致他们一旦获得了政治权力、金钱财富和社会名望后,就以为自己成为了可以操控别人的“上帝”,于是,他们就会干出许多出格的事情来。殊不知:他们在毁掉世界的同时,也会彻底毁掉自己。
但愿笔者的担忧是杞人忧天。但愿这场硬仗能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刘纯银
观点二
明星与广告并非冰火
不可否认,当下明星广告可谓铺天盖地,而由明星代言的假广告更如洪水泛滥。在这种环境下,统一取缔明星广告这一“公害”,似乎顺理成章,更合乎民意。不过,但凡明星广告是否就意味着违法?从此以后明星也好凡星也罢广告代言形式一概封杀?所有的药效广告与广告一刀两断?
在经济日益发达、商品供给相对过剩的今天,品牌众多、产品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如何让消费者在琳琅满目的品牌产品面前,青睐你的产品并对你的产品产生较高的忠诚度呢?这需要广告开路。明星广告无疑是一条最理想、最便捷的路径。
至少目前,没有一个国家法律规定,明星做广告是违法的。明星做广告和普通百姓做广告一样,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真正要取缔的是,明星、名人等各种各样代言人所做的那些虚假广告。
明星广告属于世界,可我们为何要取缔呢?难道外国明星天生就不会做虚假广告?日本的明星们代言广告出了问题,饭碗就难保;欧洲的明星们竟有因做广告被发现夸大效应而锒铛入狱的。韩国明星频频代言各种产品或服务,有关虚假广告的纠纷却很少,这要感谢负责对韩国电视广告进行预审的韩国广告自律审议机构。看看人家这些“招数”,我们还“统一取缔”是不是简单点了?
●陈文祥
新闻链接
9成公众不满明星代言虚假广告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民调(4332人参加)显示,91.8%的人对虚假代言表示“愤怒”,67.7%的公众认为,如果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明星“应承担部分责任”,24.0%的人认为“应承担全部责任”,认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仅占3.6%。
如果自己喜欢的明星代言了某品牌,0.6%的人表示“无论是否需要都会追着买”,30.0%的人表示“在需要买这类产品时会优先考虑”。
很显然,对大多数公众来说,对产品的信任已经几乎等同于对明星本人的信任了——代言的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大家最直接的感受是“被自己信赖的人骗了”。
另据调查发现,最近一年里,32.9%的受访者称,自己偶尔因购买了某明星代言的产品而权益受损,6.3%的人表示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调查中,半数(50.1%)公众认为,对明星代言的产品负审查义务的,应该是相关政府部门,同时也有25.6%的人觉得“该由明星本人负责”。
北京:七种药品遭停售
北京市药监局日前通告了今年第二批广告严重违规药品,又有7种药品被勒令在该市停售。
这7种药品是龙芪溶栓胶囊、心脑静片、复方海蛇胶囊、痛风(如何治疗痛风)安、大宅门牌偏瘫复原丸、补益强心片、颅痛宁颗粒。这些药品的主要违规行为是,广告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虚假内容。北京市药监局勒令这7种药品立即暂停在该市的销售。
北京:公众人物与药广告“隔离”
北京市产品 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9月1日正式启动,将持续4个月。在药品整治方面,北京将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整治方案提出,在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将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材的违法行为。将在年底实现的目标包括: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贵州:儿童形象禁做药品广告
贵州省药监局与工商等部门为进一步规范该省药品广告的发布行为,规定:今年5月1日起,涉及性功能治疗内容的广告,电视和广播只能在上午7点以前、晚上10点以后发布;不得用儿童形象包括动画做药品广告宣传;任何一个药品广告对已经批准的广告内容进行篡改并虚假宣传,其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品种的所有广告文号都将被撤销,并在1年内不受理该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申请。情节严重拒不改正,或屡改屡犯的,采取暂停该药品在区域内销售,并责令在原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明星代言广告身价调查
在被调查的明星中,身价最高的当属章子怡,她的保底广告价在500万元以上,前一阵接拍某日本品牌广告的酬劳更高达1000万元。比章子怡身价稍微低一点的是巩俐,其拍某饼干广告仍是以500万元高价接单。
有意思的是,男星的广告身价普遍比女星低20万元左右。内地男星身价最高的不是当红小生陆毅、刘烨等人,而是“广告王子”胡兵。 “每一单广告代言都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而陆毅、刘烨分别为150万元和1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