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五星写字楼网 >> office社区 >> 市场监管 >> 浏览文章

福州查处首例违法发布车身广告案 罚金两万

2008/8/29 9:48:24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近日,平潭县某房地产公司未经登记,就擅自在2辆自有看房直通车车身上喷涂广告。平潭县工商局当即予以拍照取证,并依据相关法规开出2万元“罚单”。这是7月1日《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正式实施以来,福州市查处的首起违法发布车身广告案件。   机动车车身广告是指在公交车、私家车、的士车、企事业单位用车等各类机动车车身表面喷涂、绘制、张贴的商业性或公益性广告,具有持久的传播效果和难以抗拒的视觉冲击力。今年7月1日,由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联合颁布实施的《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

  近日,平潭县某房地产公司未经登记,就擅自在2辆自有看房直通车车身上喷涂广告。平潭县工商局当即予以拍照取证,并依据相关法规开出2万元“罚单”。这是7月1日《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正式实施以来,福州市查处的首起违法发布车身广告案件。


  机动车车身广告是指在公交车、私家车、的士车、企事业单位用车等各类机动车车身表面喷涂、绘制、张贴的商业性或公益性广告,具有持久的传播效果和难以抗拒的视觉冲击力。今年7月1日,由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联合颁布实施的《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悬挂福州牌号的机动车,必须依法经由指定的工商机关登记后才可发布车身广告,且内容、形式、规格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该《意见》颁布实施后,福州市工商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引导车身广告发布单位主动、及时地登记车身广告。目前,福州市工商系统共登记机动车车身广告3036辆。其中,私家车登记1968辆,货车登记659辆,普通客车登记113辆,公交车登记54辆,车牌广告登记46辆,其他车辆登记196辆。

文章关键字:法发广告,车身广告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佚名 编辑:5sw 返回顶部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换@。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