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五星写字楼网 >> office社区 >> 市场监管 >> 浏览文章

广告禁提“国家机关专供”

2008/10/15 10:22:20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发出通知,一些广告打出“国家机关专供”字样,这种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的广告将被禁止并处罚。   据介绍,近期,一些地方在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指出,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专供××国家机关” 内容,均属以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发布了广告,按照《广告法》第39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可被处以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并非专供国家机关却捏造事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发出通知,一些广告打出“国家机关专供”字样,这种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的广告将被禁止并处罚。

  据介绍,近期,一些地方在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指出,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专供××国家机关”
内容,均属以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发布了广告,按照《广告法》第39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可被处以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并非专供国家机关却捏造事实、发布虚假广告的,将从重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关键字:广告监管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编辑:5sw 返回顶部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换@。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