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半月查处30余起违法广告
文章导读: 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且有非法所得,在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中,目前全市共整治30余起违法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违法企业被罚款5000元。
8月11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闫勇士介绍,自6月全市工商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户外违法广告以来,7月25日已进入集中整治的第二阶段,8月31日结束。第一阶段是各广告单位自查自纠阶段,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
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且有非法所得,在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中,目前全市共整治30余起违法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违法企业被罚款5000元。
8月11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闫勇士介绍,自6月全市工商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户外违法广告以来,7月25日已进入集中整治的第二阶段,8月31日结束。第一阶段是各广告单位自查自纠阶段,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
8月11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闫勇士介绍,自6月全市工商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户外违法广告以来,7月25日已进入集中整治的第二阶段,8月31日结束。第一阶段是各广告单位自查自纠阶段,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
某药品治疗脚气只需一抹、某医院治疗腋臭10分钟见效……闫勇士说,在第二阶段的集中整治中,目前共整治30余起违法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没收3000余份非法印刷品广告,另外准备立案的有14起。
“违法企业被罚5000元。”闫勇士说,根据《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在此情况下有非法所得的,经营者将受到三倍的处罚,即罚款3万元以下,而对于经过审批还违法的户外广告,会根据广告商的广告经营额来处罚。
在集中整治的违法广告中,医疗机构、药店、商场超市的药品专柜等营业场所,发布的含有违法内容的各类印刷品广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商场、超市、专卖店利用印刷品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情况较为普遍。
在集中整治的违法广告中,医疗机构、药店、商场超市的药品专柜等营业场所,发布的含有违法内容的各类印刷品广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商场、超市、专卖店利用印刷品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情况较为普遍。
文章关键字:广告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作者:佚名 编辑:5sw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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