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可敌国”:关键是谁“富”
“富可敌国”之中的“富”究竟是谁的富?——是一个笼统、含混的区域地区之富,还是具体、确切的个人家庭之富?一旦以此视角再重新打量,不难发现,所谓的“富可敌国”,与普通百姓其实没多大的关系。
2月28日发布的《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显示,中国多个经济大省的经济总量已超过G20部分国家。据报告,2008年广东省的经济总量已超过沙特阿拉伯、阿根廷和南非,在G20各国中可排到第16位。除了广东,江苏、山东和浙江等省的GDP也超过了G20部分国家。
我们的一个省在财富总量、富裕程度上已经“敌得上”人家一个国家,并且还是G20成员这样世界上有分量的国家。在某种程度上,这样的对比或许很让人“提气”,也再次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经济长期高速发展背景下,即将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我们的财富底气。
不过,从个人角度,特别是从一个升斗小民、日常生活的角度看,如此宏观层次的对比,总让人觉得有些抽象、遥远,缺乏切身可亲的质感。在这里,关键的问题或许在于,“富可敌国”之中的“富”究竟是谁的富?——是一个笼统、含混的区域地区之富,还是具体、确切的个人家庭之富?
一旦以此视角再重新打量,不难发现,所谓的“富可敌国”,与普通百姓其实没多大的关系。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个人家庭之“富”大致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其一,个人或家庭的总体社会收入;其二,个人或家庭的总体社会福利。遗憾的是,目前我们在这两方面的富裕情况,都谈不上“可敌国”。比如,沙特阿拉伯的人均收入早就超过1.5万美元,同时在社会福利方面,沙特又是公认的高福利国家,实行免费医疗。再如,南非的政府教育投入也早已超过GDP的5%。
而反观我们,中山大学与南方都市报最近进行的一份《珠三角农民工生存状况报告》显示,2008年农民工家庭年总收入仅为31026元,同时“农民工的生活消费水平非常低”。而众所周知,作为经济大省的广东,数千万农民工正是其劳动人群以及社会财富创造的一大主体。其实,不止农民工,目前我国全民意义上福利供给水平总体上看也是极低的——如养老保险远未惠及全民,且不同群体之间的保障水平待遇相差极为悬殊。同样,医疗保险的“全民医保”仍然并未实现。这表明,“富可敌国”实际上是相当偏颇的说法——至少并非全民、均衡意义上的。
日前,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温总理表示,“一个社会当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那么注定它是不公平的,这个社会也是不稳定的”,并强调“分好社会财富这块‘蛋糕’是政府的良知”。这实际上也就是说,只有建立在公平和良知的基础上,“富可敌国”才可能是真实、可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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