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房涨跌”才是房价统计重点
经济适用房是保障低收入者的,豪宅是有钱人的玩意,这些都跟普通人关系不大。大家关心的,是“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涨跌多少”。
针对舆论“统计数据拉低房价”的质疑,国家统计局2月28日公布统计调查方案释疑。主要的内容是:“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1.5%”这个数据指的是全年平均数,去年年初房价还在降,下半年才开始飙升,一平均以后,就与人们的心理感受有了较大差距。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在公告中表示,将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并予以改进。
无论如何,国家统计局这么快出来回应舆论质疑,就是好事,再复杂的问题,总是越说越清楚的。就像此前平均工资统计一样,自从“被增长”成为舆论共识之后,国家统计局一开始认为统计没问题,过了大半年之后,才承认了统计制度的缺陷,并表示国家统计局将对工资统计进行改革,包括增加反映劳动报酬结构和差异的统计指标。这次关于房价的统计,国家统计局也表示将进行改进,总算让大家有了点盼头。
现行统计制度有缺陷、要改革,已经不光是舆论共识,从国家统计局的态度来看,这也已成了决策层正在考虑的事。现在的问题是,到底要怎么改才能更符合实际,才能更贴近民生?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应该是细化统计数据的发布。
按现在的统计口径,一说到房价涨幅,都被笼统归纳在“新建房”、“二手房”这样大而化之的项目中,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口径,新建住宅的调查项目包括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高档住宅等,“二手房”同样也是如此。所谓2009年上涨1.5%,就是从“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这两个数据上平均出来的。但大家都知道,即便这个“1.5%”真的很客观、很精确,它也同样说明不了什么问题,高中低档住宅一平均,再多的问题,也被稀释掉了。这样的统计数据跟民众心理感受差距大,是很自然的事情。
我们说房价,其实说的是“普通商品房”这一块,经济适用房是保障低收入者的,豪宅是有钱人的玩意,这些都跟普通人关系不大。大家关心的,是“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涨跌多少”。把不能涨的经适房和涨价空间有限的高档房也掺杂在里面,普通商品房的涨幅,自然也就下来了。大家指责“统计数据拉低房价”,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
既然国家统计局说要改革统计制度,那么,细化数据发布的种类,我看就是最要紧的一点。把最能反映楼市现状的“普通商品房涨跌幅度”单列出来发布。如果还是套上个“新建房”、“二手房”这样的帽子混在一块摇,统计制度再怎么改,恐怕都要让人产生“被统计”的心理落差。
相关阅读:
- ·住建部盯紧房价“冒尖”城市 新一轮楼(08/20)
- ·深圳楼市调控加码 房价“19连跌”(05/08)
- ·房价16个月连降 深圳楼市走向何方?(02/08)
- ·绍兴开展房价大检查 将严查这些违规行(01/29)
- ·杭州楼市之变:一二手房价格空间现松动(12/04)
- ·土地热促房价漫涨 或引发新一轮调控(09/06)
- ·一张图看清杭州地铁沿线房价(07/01)
- ·杭州楼市走向会被改变吗?(08/07)
- ·你住在杭州几环?杭州“三环”交通格局(06/04)
- ·杭州楼市持续回暖 房价一年多来首次环(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