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已提审
“到商店买什么产品好呢?”“买这个吧,这是名牌,质量牢靠点。”
这样的对话,并不陌生。
著名商标也有引导消费者购买的功能,发展“品牌经济”,杭州条件可谓得天独厚。在这个城市,既有似胡庆余堂这样历史悠久的“老字号”,又有当下如“娃哈哈”这些百姓耳熟能详的名牌产品,截至2009年年底,全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5.68万件,拥有驰名商标78件,浙江省著名商标320件,在浙江省内和全国均处于领先地位。2010年,我市还获得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称号。
如何进一步提升我市本土品牌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需要通过相关法律保护和政策扶持。据悉,我市将制定政府规章《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确保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科学、公平、公开地开展,加大对杭州市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在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提交审议了《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审议稿)(以下简称审议稿)。
市著名商标将获“全方位”保护
是 “康师傅”不是“康帅傅”, “老人头”的头像上皱纹是三道还是两道?傍名牌混淆视听的做法,当下屡见不鲜。但在审议稿中明确,傍名牌的商标将不予审核。
审议稿中指出,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对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予以奖励。鼓励和支持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对商标进行提升、应用、宣传和保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当加强对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管理,监督检查杭州市著名商标的使用情况,查处侵权行为,并为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提供必要的行政指导和服务,引导其申请浙江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提高产品知名度。
自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他人申请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同行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但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情形的除外。
粗制滥造、以次充好
“著名”头衔将被撤销
审议稿中规定,有5种情形之一的,市工商局将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程序撤销其著名商标并予以公告。这5种情形包括: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的;使用杭州市著名商标的商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生产经营者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超越核定使用商标范围使用“杭州市著名商标”字样;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违反商标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被撤销著名商标的,自撤销之日起,该商标3年内不得申请著名商标。
办理方式更灵活
充分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弥补集中认定一年一次的不足,充分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审议稿中规定,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将采用集中认定和个案认定的方式。集中认定由申请人在每年规定期限内向住所地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个案认定由申请人在涉及该注册商标的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向处理纠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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