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拱墅区推出海内外招贤纳才政策(2)
相关政策
创业支持 在拱墅区出台的引进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5100计划中,对于来拱墅创业的海内外人才,经申报评审后,给予最高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和100万元项目资助资金。对特别突出的创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政策。
对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良好、流动资金暂时不足的企业,给予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鼓励社会投资机构、民营企业进行各类投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进行跟投。
创办独立纳税的企业,前三年按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区留成部分80%资助项目,用于企业在拱墅区继续投资发展。
区、街道(科技工业区管委会)按1:1给予企业三年最高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
区、街道(科技工业区管委会)按1:1给予三年最高100平方米公寓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为最高3万元/年·人,两名及以上成员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万元/年·团队。
安家补助 拱墅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或服务协议的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人选,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安家补助。引进并落户的“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分别给予60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从杭州市区以外引进并落户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省级荣誉称号)的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和有特殊才能,符合拱墅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
家庭安置 人才配偶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也可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其子女可安排在拱墅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区教育局优先为其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鼓励企业引才 企业每成功引进1名并与其签订一般不低于5年工作或服务协议的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人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企业每成功引进并落户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对首次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建站经费。建站后每引进1名院士进站工作给予一次性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
申报程序
拱墅区委人才办常年受理“5100”计划人才:
1、通过专门征集项目、用人单位引进或海内外优秀人才自荐等方式,向区委人才办申报。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资格认定表、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或护照)、工作或服务协议、相关领域奖励证明。自主创业企业还需提供项目申报表、计划书及可行性报告。
2、区委人才办会同职能部门,及邀请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认定、项目评审。
3、有关人才项目通过评审公示批复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或服务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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