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络经济发展调研报告(3)
三、影响杭州网络经济发展的几个重要因素分析
(一)品牌战略因素
一是品牌意识不强。调研组在走访中发现,杭州大部分涉网企业非常重视网上交易量,但对于品牌建设却缺乏考虑和规划,“重交易,轻品牌”的现象较为突出,很多网店成交量很大,商品品牌知名度、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却并不高。有相当部分电子商务网站尚未注册商标或正在审核期,甚至有部分企业存在商标被抢注的情况。
二是网络原创品牌较少。互联网加速了信息传播,同时也构建了快速培育品牌的捷径,但是目前在网络上从事经营行为的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尚存在客观困难,大部分企业的网络经营又仅是实体市场的延伸,故杭州市单纯依靠互联网创立的品牌较少,发展也较为缓慢。
三是线下知名品牌参与网络经济深度不够。以杭州地区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涉网情况为例。截至2009年12月,杭州地区内拥有浙江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共有329户,共有309户企业建有自主网站或使用第三方平台,但大多数是用于企业信息展示和产品宣传,开展B2B或B2C经营的网站仅为三分之一左右,参与网络经济的经营活动层次较低,缺乏深度应用。
(二)信用建设因素
一是信用主体认证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经营主体(即参与网络经济活动的企业或自然人)的信息不全或难以辨别其真伪。如姓名、地址等,即使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号码或是各类有效证照的复印件,以减少认证的不确定性,但是证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还是有待核查,信用主体信息先天不实的状态较为严重。
二是“信用炒作”层出不穷。目前网络交易市场的信用评价体系大多采用交易者的反馈信息作为评价数据来源,信用等级情况则来自交易者反馈分数的简单累计。其特点是信用评价直接来自买卖双方,并且着眼于交易和商品本身,因此有很强的实用性。但其弊端也是明显的,关键在于评价的可信度问题。有些商家可以通过小额交易或虚假交易的途径快速积累信用评价,即所谓“信用炒作”,该现象在各大网络交易平台中都有发生。
三是缺乏综合信用评定体系。在网络交易平台的方面来讲,各交易平台都建有独立的信用体系,同一个经营者在不同平台存在不同的信用分值和信用状况。由于各网络交易平台之间用户数据涉及商业秘密,资源共享存在风险性和敏感性,因而造成了各平台间不愿意进行信息交互;在信用评估服务机构方面来讲,目前国内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刚刚起步,杭州市信用评估公司数量在30户左右,具有市场号召力的独立评估机构仍然欠缺;从政府部门方面来讲,职能部门掌握的信用数据主要来自登记注册、日常监管及售后维权中的行政奖励、处罚记录等,对在网络交易市场中发生的交易信息、信用状况则掌握的很少,缺乏全面的信用评估数据。因此当前网络诚信体系的三方均没有掌握较完整全面真实的经济主体信用信息,从而完成综合性信用信息评定。
(三)发展模式因素
一是传统行业企业对网络经济的认识问题。网络经济的兴起,使得传统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面临挑战,也为传统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空间。目前,仍有相当多的企业认为参与网络经济、开展电子商务就是建设一个企业网站,远远没有考虑到应用电子商务所需的网络营销人才、软硬件投入、产品在网络上的营销推广等问题。上述简单的认识,往往导致该企业投入资源建设网站,但又由于未能给企业带来盈利,而导致投资失败。此种现象在杭州的企业中并不少见。传统行业企业对网络经济的认识,还体现在商业模式的选择上,是直接应用电子商务渠道进行盈利,或是应用电子商务进行线下产品分销,又或是对现有业务进行宣传与合理补充,如何解决网上、网下业务协调问题。
二是新兴行业参与网络经济的模式问题。目前杭州新兴产业中的很多企业都在参与网络经济,但是形式大多处于对传统商业模式和国外经营模式模仿的水平上,鲜有创新模式。部分电子商务网站走的是“大肆炒作、吸引公众、争取广告、上市圈钱”这样一条路子,这种模式要求大量的前期资金投入,故杭州市网站的爆炸式增长与“烧钱式”亏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调研组成员在走访中发现,由于网上收入不足以维持日常的运转,大多数网站不得不依靠外来资金的不断投入,金融危机以来,我市不少电子商务企业出现了生存危机,部分企业因资金问题在起步阶段就不得不关闭。
(四)人才支撑因素
一是专业人才短缺且区域分布不平衡。杭州的网络经济产业存在相关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的现象。高校相关专业培养方向模糊且课程设置欠佳,毕业生常常只能从事简单的技术或者客服工作。从调研中看,专业从事网络经营或电子商务的高端人才紧缺,基本在大型电子商务企业间流动,故而会出现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密集区人才相对聚集,传统产业聚集地人才高薪难求的现象。
二是复合型人才稀缺。网络经济特别是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需要既掌握信息技术又掌握商务规则的人来从事商务活动,而目前杭州参与网络经济的企业中具有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人才大多数不懂经营管理,而熟悉和掌握经营管理的人又对网络知识较为陌生。很多公司的技术部和销售部(或运营部)在业务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部门,缺乏复合型的人才来协调这两个部门。
(五)竞争环境因素
一是“赢者通吃”现象。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网络经营者的规模越大、用户越多越忠诚、产品越有标准性,商业机会就越大,收益呈加速增长趋势。当网络产品形成一定的规模后,后来的企业想进入同样的市场难度越来越大。例如杭州本土的“淘宝网”、“阿里巴巴”、“支付宝”成为业内占据相当份额的龙头企业,小型电子商务平台想要在这种情况下瓜分一块“蛋糕”,相对难度较大。网络经济的发展逐渐走向“赢者通吃”,这是网络经济得以发展的激励所在,甚至形成了这种新经济形态的“新规则”,因此也不能简单地判断它为垄断的形式。
二是成本控制成为网络盈利关键。企业要盈利只有两条途径,一为增加收入,二为降低成本。通常,增加收入中最重要的是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由于网上消费者通常期待网上价格比实体价格低,所以增加收入极为困难,如果要增加收入,则只有一个办法,即开发增值服务收入,这又涉及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产品与服务结构,所以并不容易;因此,成本控制至为关键。但如果不能有效地积累客户,则因为市场推广成本的巨大,成本控制也极为困难。
三是违规行为客观存在。由于网站的经营性质,其自律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必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存在差距,很多网上交易平台也对违法违规的网上交易行为遵循不主动处理的“避风港”原则。目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存在电子合同不平等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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