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事件拷问社会诚信
“双汇”事件有足够的理由引发我们对社会诚信的拷问:如果商业伦理和社会诚信处于过度缺失当中,再明晰的监管体系,再健全的法制,亦可流于不彰。
“双汇”当然不是第一个在3·15里“中招”的企业,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家。所以,以大众的眼光来看,“双汇”似乎更像三鹿事件的翻版。至于三鹿事件又是谁的翻版,相信这些年来,对于食品安全处于极度审丑疲劳的公众,很快能够在心里给出自己的答案。
看看并不陌生的“瘦肉精”是怎么突破众多监管与法规多重防线的,或许有助于对时下的屡屡曝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作一个大致的判断。比如,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100元打点省界检查站公职人员,瘦肉猪便可一路畅通无阻。在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至于在济源“双汇”企业,对于“加精”肉猪,从好销的角度出发,相关人员更是对此心照不宣。
早于2002年,国家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就已将瘦肉精列为重点禁用监管对象。而2008年,国家更是将使用、销售和屠宰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列入刑责。此次“瘦肉精”的一路攻城掠寨,再一次实证了马克思对不法商人逐利的描写,“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他们将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
诚信不显,法制难彰!
对于防疫、市场监管部门乃至个别地方政府来说,顾及一己政绩,片面追求税利,罔顾民众食品安全、漠视生命健康,部分公务人员更是渎职枉法,首当其冲,成无形助推制假成“众”,让政府公信力打了折扣;一些无良商家,片面追求商业效益,一次次见利忘义,却全然置商业伦理、企业诚信于不顾,直接导致了食品安全失守;至于众多养殖户,利益固然是一个驱动的起点,法不责众,恐怕才是心存侥幸、犯奸作科的诱因。而这个“众”,指的就是当下制假不断的“众”,在记者的调查中,给猪“加精”,在河南不少县市已成公开的秘密。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人能够涉身事外。食品加工,是一个良心活。加什么不加什么,加多或者加少,全赖从业者良知作底线。可是,一旦形成一种可怕的漠视力量时,就会助长了这种制假的疯狂。从这一个层面来说,再有力的监管,再严厉的法制,有时也徒叹奈何。如果加上监管者渎职枉法,良心的天平被利益扭曲,恶之念即如夏花绽放,吞噬的不仅仅是公众的健康,更有整个社会的诚信。这是一种极具毁灭性的可怕力量。
据信,就在昨日,“双汇”企业已向公众表达了歉意。农业部也已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并于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相信涉事企业与个人必定会为此付出代价。比之于公众健康来说,这点代价算不得什么,但毕竟是一个福音。
不过,以我看来,类似于此般事发后的立即查处,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一个终点。借助这样的个案,来扶助企业与众多经营户树立诚信的理念,借助这个事件,来激发公众对诚信的重新审视,并借此鼓足大众对于诚信的信心和勇气,这个才是最为重要的。所谓“礼义廉耻,国之四维”,要把这类个案视作国之耻辱,知耻而后勇,或许才是正本溯源、根治食品安全痼疾的正途。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远比制定某一部法规,或是查处某一家企业,要来得实用得多,也实在得多。
评论员 涂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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