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兼业代理不得网上卖保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面对蓬勃兴起的保险电子商务,保监会也终于出台了相关监管规则。根据保监会最新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将被禁止以个人名义通过网站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委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业内人士指出,多家保险销售网站或就此关闭,但保险代理人通过网络销售保险或无法禁止。
保险销售网站面临洗牌
网上卖保险,早已不是新鲜事。包括中国平安在内多家保险公司,近年都纷纷开出了各自的官方网站,或者与第三方网站合作开展网络销售,更有不少保险代理人通过网络销售创下了销售奇迹。不过根据保监会最新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今后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具备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具有满足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且应当具备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等条件。如果是通过非自办网站开展保险业务的,该网站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网站主办者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网站最近3年运营良好,未受到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等条件。此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委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规定实施后,会有相当一批保险销售网站面临关闭。”某保险公司明星经理黄先生说,目前有数十家第三方保险销售网站,其中有相当一批是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设的销售网站。一旦上述新规实施,这些保险销售网站背后的兼业代理机构没能取得专业代理资质或者获得保监会其他许可,将无法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保险产品。
“这个规定只是草案,还没有正式实施。”记者致电国内第一家由外资创办的第三方保险网络销售平台优保网客服电话,结果得到了上述答复。不过他们补充道,“我们在申请专业代理资质,公司完全有实力的……”
该客服人员认为,相比保险公司官网,第三方网上保险销售平台可以更充分展示保险产品信息,而且客户选择的自由度更大,对客户其实更为便利。
代理人网销或无法杜绝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通过互联网站销售保险产品。
“这规定对我们影响有点大。”上述保险资深人士黄先生说,到去年为止,他通过网络销售保险已近10个年头,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纯粹网络销售的保险代理人。通过专业的第三方保险销售平台展示个人信息和在线回答客户疑问,以及其他多方面的努力,他从当初的一个保险门外汉,发展到去年做了100多万元标准保费,网络销售平台“功不可没”。
他表示,目前他已经把个人网络销售信息做了统计上报公司,如果这个规定实施,今后他的信息将只能在公司官网上发布。“现在这个规定还未正式实施,关键还是要看操作细则怎么样。”
他认为,保监会出台上述新规,目的是要整顿好当前的保险网销市场,防范潜在的风险,但从保险代理人角度来看,保险本身就是在营销一种信用,保险代理人在网络上主动展示个人信息,能最大限度取得客户信任和实现保险销售。
“其实保险网络营销渠道还是蛮多的。”资深人士透露,“我就知道,现在有很多保险代理人通过博客形式来推销保险,既不用付费,还不受保监会规定的影响。”
该人士认为,保险公司营销人员今后或许会更多借助博客、微博等形式来推进网络销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或许会就此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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