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2)
三步算清个税 最多可省480元
新的个税征收方案公布,大家最关心莫过于每个月该交多少税。其实只要通过三个步骤,就可以清楚算清个税。
首先,将自己扣除三险一金(大约是工资的18%)后的收入对应下面的表格,找到自己的收入所对应的税率及对应速算扣除数。
其次,算出自己的应纳税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个税起征点3500元。
最后,算出自己的个税=应纳税额×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比如你的月收入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1万元,位于表中的第3档,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则应纳税额为(1万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6500元,个税即为6500×20%-555元=745元。
由此在个税方案调整后,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5000元,税额少交280元;月收入8000元到12500元,税额少交480元;月收入15000元,税额少交355元;月收入19000元,税额少交155元;月收入20000元,税额少交105元。不过月收入50000元,税额就要增加了,比先前要多交170元;月收入80000元,税额多交345元;月收入100000元 ,税额则多交1095元。
对股市整体影响较小
利好中低端消费板块专家建议起征点与CPI挂钩
我国历史上一共有两次调高个税起征点的前例。第一次是在2005年10月27日宣布将个税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次是在2007年12月29日宣布将个税起征点由1600元调高到2000元,并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这两次调高个税对证券市场均没有产生明显的冲击。长江证券分别对宣布日和执行日一共四个时间点进行考察,选取4个时间点前后各10天计算其平均收益率。在这四个时间段中,大盘的反应各有不同,其中两次大盘上涨,另外两次大盘下跌。从板块的情况来看,各大板块也是表现各异。所以长江证券认为,从历史数据的角度看,市场对调整个税起征点不会出现过大的反应。那么此次调整个税起征点同样也难以对市场造成明显的冲击。
不过方正证券却认为,此举可视为迎合工资将在中期持续较快上涨的积极政策,对零售业构成实质利好。建议对百货商业物业经营中的优质品种如中兴商业、欧亚集团、华联股份等进行重点配置。
利好中低端消费板块
“个税起征点提升可直接提高中低收入人群实际收入,这除了能通过拉动中低端消费利好消费相关板块外,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压力、提升利润率。”在大成基金看来,个税起征点上调是“十二五”期间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的一部分,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的购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新个税方案对收入在5000元-9000元的中产阶级人群最为有利,这一收入范围的少缴个税占收入的比重在4%以上,少缴比重是所有收入人群中最高的。
大成基金认为,中低收入人群税负降低将带动民生改善以及大众化消费市场崛起,因此大众定位的百货公司有望受益。鉴于中西部省份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相对低于东部,对可支配收入变化的敏感性更高,在中西部市场具备良好区域控制力和渠道下沉优势的公司更具优势。此外,中低收入阶层对免税额提升最为敏感,这类群体的税后收入上升可直接刺激其服装鞋类等日常消费,而在二三线城市渠道分布广泛的品牌可成为当地居民减税后的直接消费目标,相关上市公司业绩可望有所提升。
不过,海通证券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赵勇则认为,虽然提高个税起征点对整个大消费板块来说都是利好,无论是吃、穿、住、行等传统型消费,还是旅游、文化娱乐、保健等新兴消费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如果进行具体分析还可以发现,由于中产阶层在我国的消费者占比中还很小,绝大部分人群还是普通消费者,因此,个税起征点上调后对大消费板块中的经常性消费利好程度最高。
专家建议起征点与CPI挂钩
“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是为了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不少专家提出“今后个税起征点应挂钩物价”建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在目前国家经济走势还不是很稳定、物价波动也相对较大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应当实行指数化,也就是说,让起征标准和CPI挂钩。
“假定今年我国CPI为5%,那么第二年,个税起征点就从3000元提高到3150元。挂钩带来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因物价上涨造成的成本提高,可以通过税收起征点的扣除增加部分得到补偿”,刘桓称。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持同样观点,他认为,起征点和物价挂钩联动,在其他国家和经济体已有可借鉴经验,如果经过一个立法程序认定这一办法可行,就可以常规化“操作”,这样关于起征点的争论自然会减少。
专家强调,个税调整的关键并非起征点究竟定在多高,而是要切实加强征管,真正让富人成为纳税主体,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也在近日发布了一份名为《个人所得税:迈出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脚步》的报告。报告中指出,让建立在综合计征基础上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落户中国,已成为迫在眉睫之举。报告提出个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渐进式方案,建议以年所得超过12万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为基础,对部分所得项目适用综合税率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率先实施综合计征。
相关阅读:
- ·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 个税起征点调至每(06/19)
- ·20%的个人所得税,哪些细节你需要留意(03/15)
- ·工薪阶层只有7.7%纳个税 提高起征点意(11/26)
- ·近七成二手写字楼买卖要补税(11/12)
- ·浙江打造千亿元级地理信息产业集群(07/27)
- ·百姓沉重“税感”如何才能减轻?(12/05)
- ·个税新政被扭曲,谁的悲哀?(09/15)
- ·新个税法今起实施 全国6000万人无需再(09/01)
- ·6千万不用再缴个税的人将面临哪些难题(07/28)
- ·月工资收入4545元以下将不用缴纳个税(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