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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2011/9/9 14:46:06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关于做好2011年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大力发展重点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掌握发展主动权的迫切

关于做好2011年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大力发展重点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掌握发展主动权的迫切需要。“十二五”时期,我市要把握战略机遇,抢占重点产业发展先机。2011年7月28日,经由杭州市政府同意,杭州市经信委和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1年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予以刊登,详情可见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

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加快培育重点产业,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01号)要求,现就2011年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含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含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投资、公共平台、开拓市场项目。
    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或国家、省资助(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奖励)。项目获得国家、省级资助(奖励)后,市级财政已资助(奖励)的资金视同配套。

    二、基本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为在杭州市〔含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和纳税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市级以上发文认定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基地、产业集群示范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工业设计园区等。
    2.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3.申请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符合杭州市相关产业规划。
    4.申请项目原则上应是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完成的。项目的实施期一般在2年内(药物研发项目可适当延长),对非延续性政策,项目认定和投资额限于2010年1月1日后发生。投资大、实施期长的重大项目确需按进度分期资助的,经申请批准,可分段实施。
    5.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基本资料
    1.2011年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申请表;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3.项目报告书;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项目资助或奖励额度与企业投资额相关的,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具体见分项申报资料要求),审计报告按《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出具。

    三、分项资助标准、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技术创新
    1.技术创新项目
    (1)资助标准及申请条件
    对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自主研究、掌握关键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研发投入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含工业设计创新项目),按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给予资助;对重大项目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5%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符合我市有关产业导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
    项目的有关产品与指标应具有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项目所应用的技术路线、研发手段应切实可行,预期成果显著;
    项目涉及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申报资料
    技术创新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2.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1)资助标准及申请条件
    对重大技术装备国内首台套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项目的先进程度、作用意义及单套销售价格等情况,制定分档奖励等次(另行制定)。
    申报领域应符合国家四部委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09版)及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1版),依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发改工业〔2008〕22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杭州市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品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72号)认定,属于成套装备、单台设备、核心部件或总成的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文章关键字:杭州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
来源: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佚名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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