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政被扭曲,谁的悲哀?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9月1日开始施行,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但据报道,在上海、福建厦门、天津武清、河北唐山等地,一些税务部门仍然按2000元起征个税,而上海更是出现了2000元起征点和3500元起征点的双重标准。面对质疑,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称,由于软件没有升级更新,只能先按2000元起征个税。而按照此前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解释,9月份领取的工资均应该按照3500元的起征点进行征收。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作为一部新的国家法律,遵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行原则,新税法理所当然具有法律的唯一性、强制性。所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凡是靠领取国家俸禄而生活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率先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一切与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相违背的行为,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旗帜鲜明坚决反对的行为。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能否准确完整的落实,地方政府与职能部门在执行这项工作的时候,能否做到不折扣不擦边不走样,这既是法律的严肃性所决定,也是国家公务员基本素质的体现。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关注弱势群体,彰显公平公正,全国民众普遍叫好,公众渴盼日久。然而就是这样一部充满民意民智的法律,在其执行过程当中,上海、福建厦门、天津武清、河北唐山等地,公然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极度藐视国家法律法令,致令国家政令不畅,使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沦为一纸空文。人们都明白,桔生北为桔,生南则为橘,那是因为水土不服所致;然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北京是一部严肃的法律,在中国绝大多数省份仍然还是一部严肃的法律,何以到了上海、福建厦门、天津武清、河北唐山等地就不再是一部严肃的法律?难道中国的税法也感染上了水土不服之症?
从表面观察,税法成杯具,仿佛只是地方税务部门因利益驱动而做出的夺泥燕口、削铁针头的荒唐举动;其实,透过现象看本质,此等行径,危害甚大,实乃大奸大恶、毁我国之基石之行。与中央唱对台戏,不仅是赤裸裸的与中央博弈,而且直接导致中央政令不通,严重损害各级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此等歪风如不狠刹,首恶之人如不严惩,势必导致全国各省市纷纷仿效,那岂不是渐成国中有国?更有甚者,既然今日税务部门有胆量将税法肆意践踏,难保明天司法部门就没勇气将刑法指鹿为马?地方税务部门亟待严加规范,如若任其歪风蔓延,长此以往,恐非国之福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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