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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2)

2011/12/15 10:29:19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3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
  4. 加快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平台建设。继续办好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提高大赛的影响力,提升大赛的品牌,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增强创业能力,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来杭发展。做好创业大赛后续跟踪服务,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搭建项目与资本有效对接的平台,促进优秀项目落地转化。
  5. 加强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建设。充分发挥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服务平台的作用,通过发掘、推荐、宣传创业大学生典型,帮助大学生创业者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校、工商企业、孵化基地、金融投资机构等的沟通联系和对接合作,通过开展“导师带徒”、整合“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立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举措,不断完善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集组织培育、教育培训、阵地支持、项目发展、融资服务、导师帮带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促进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四)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训练,提升创业技能。
  1.加强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发挥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创业实训责任部门的沟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部署实训工作任务。在继续认定市级创业实训基地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建立实训基地,扩大实训规模。进一步加强各类大学生实训基地的动态管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建立淘汰机制,努力创新实训模式,不断提高实训质量。通过举办高校实习生招聘会和大学生创业实训项目推荐展示会等形式,及时公布大学生企业实训岗位和培训科目,为实训项目的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
  2.积极拓展大学生创业实训项目。继续加强实施企业实训、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信息化人才实训、文化创意人才实训、商贸服务人才实训和旅游业人才培训等实训项目,并根据今后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状况,进一步开发新的实训项目,开拓实训方式方法,创新授课模式,提高实训质量。进一步落实各类创业实训项目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兑现实训补贴。
  3. 深入开展大学生见习训练。进一步完善大学生见习训练政策,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168号)精神,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强见习基地的审核认定,进一步规范见习训练管理,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健全见习训练政府购买服务、跟踪服务、年度评估等工作机制,逐步建成见习训练“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五)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帮扶力度,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1.完善大学生创业例会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大学生创业例会制度,通过区级协调、市级预协调、例会协调三级协调机制,解决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2.落实领导联系大学生创业企业制度。继续落实领导联系大学生创业企业制度、大学生创业工作联络员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市级层面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各区、县(市)都要落实领导联系大学生创业企业制度,定期走访所联系的企业,掌握企业运行状况,及时提供帮助。拓展大学生创业指导渠道,通过大学生就业创业网、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创业指导热线、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窗等途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建立完善创业导师制。实行创业导师选聘制度,扩大市、区两级导师队伍,进一步加强杭州市网上创业导师库建设,使各区、县(市)及时共享导师资源。鼓励创业导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与创业大学生开展网上交流和实时指导,或通过设立帮扶电话、举办讲座和创业咨询等多种形式,对创业大学生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探索建立“导师咨询日”坐诊活动,促进导师帮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创业专家指导团的积极作用,聘任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类专家、自主创业典型代表、社会创投风投机构专家等担任指导团导师,从“观念引导、典型示范、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应用法律法规能力、专业实战辅导”等方面对大学生予以重点引导。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导师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提高导师团队服务的专业性、匹配性和实效性。
  4.优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加快建成长三角领先、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专业化、信息化、品牌化人力资源市场。着力拓展以大学生就业创业为核心内容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为重点的市场化人才配置平台。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打响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的支持作用,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通过免费现场招聘、网上招聘、人事代理等人才人事服务,减轻大学生创业企业用工成本。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大学生创业企业赴海外招聘引进优秀创业人才和项目。加强与以“九校联盟”为重点的高校在大学生创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发布我市高学历人才需求信息,吸引全国优秀大学生来我市创业。
  5. 充分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的作用。在深入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杭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的意见》(杭政办函〔2009〕267号)的基础上,完善指导站考评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进校园”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五进五促”活动,即通过“招聘服务进校园”,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拓宽;通过“主题宣讲进校园”,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创业观;通过“导师结对进校园”,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少走弯路;通过“创业助我行进校园”,促进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通过“见习训练进校园”,促进大学生提前储备职业经验。
  (六)努力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优化创业环境。
  1.树立创业典型。完善创业激励制度,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大学生作为典范,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和自信心。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力度,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媒体传播、校园宣讲等形式,加大我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政府部门网站要及时发布创业政策和信息,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为大学生在杭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3.实施积极的落户政策。继续实施毕业研究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均可办理落户手续。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4.落实公共租赁房政策。为缓解创业大学生的住房压力,根据我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来杭创业就业大学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通力合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确保一定比例用于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各项经费开支,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各级各部门要保证相关经费的配套和落实。同时,要落实人员保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考核机制。根据行动计划实施的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城区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现有的政策体系。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列入各区、县(市)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区、县(市)要把大学生创业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确保人员、经费和措施落实,合力推进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

文章关键字:杭州大学生创业,杭州创业
来源:杭州市政府网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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