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会改变什么?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
从12月1日起,浙江将迎来“营改增”试点,具体涉及交通运输业中的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
本周二,商报曾针对浙江省“营改增”的政策进行报道。但是在与企业的接触中,我们发现大家非常关心“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究竟是增是减,关心浙江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等等。为此,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省财政厅罗石林副厅长介绍,根据前期开展“营改增”试点模拟测算的结果,我省大约95%左右试点纳税人在“营改增”后税负会下降或持平。试点后,原适用营业税5%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现适用增值税3%的征收率,税负下降幅度达到40%,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黄津伟是江干区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每天他都盼望着“营改增”早点到来。他说,他们公司由于业务量小,其业务往往由自身独立完成,无对外分包业务,没有实行差额管理,按营业收入全额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实行“营改增”以后,增值税税率为3%,下降了2个点。一年下来,两三百万的营业额,可以少交4-5万元税。“四五万元对我们这种小公司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尤其是在今年生意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他说。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课题组近日发布的《2012年一季度上海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问卷调查报告》指出,从行业分类看,认为税负有所增加的企业主要集中在运输仓储业。36家运输仓储业企业中,有63.9%认为税负有所增加,其中税负增加10%以上的企业占27.8%。
曾参与北京“营改增”部分行业的立法建议工作的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刘天永认为,“营改增”对于企业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他分析认为,造成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加重原因为不同企业由于资本有机构成及投入时间存在差异,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在一定时段上不匹配。
“交通运输企业的主要资本投入是车辆,如果纳入改革试点的交通运输企业大部分车辆都是在试点之前购置,就会导致在改革初期出现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小、销项税额相对较大的情况。”
同时,由于改革尚未全面推开,影响到交通运输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譬如,路桥费支出是交通运输企业经营成本的主体之一,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近期发布的报告显示,过路过桥费平均占运输成本的34%。由于路桥收费还没有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路桥费支出得不到抵扣则会相应增加税收负担。
再如,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车辆加油费支出,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方便或不及时,也带来了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矛盾。
刘天永律师建议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营改增”后自己的税负是增是减,做到心里有数:
营改增之后,对于试点应税服务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变,收入由价内税形式调整为价外税形式,在原有的定价体系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开票方收入降低,利润减少,受票方成本降低,利润增加;
根据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所取得收入的比重。纳税人若存在大量不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则很有可能在改革之后税负增加;
根据取得抵扣凭证的情况。即使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仍要看是否能够从供应商处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若对方无法提供相应的凭证,可能导致税负的增加;
根据客户的情况。如果客户大部分为增值税纳税人,改革后对方购买的应税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客户的增值税税负降低的情况下,将可以扩大纳税人的经营空间,提高服务供应量。反之,会间接导致服务需求量的减少。
除了税负可能增加的风险,“营改增”后,企业在增值税的发票管理、纳税申报方面,也较营业税要变得更复杂,增值税隐藏的税务风险也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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