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万买个假驰名商标 获得商标的2种途径
最近,温州瑞安市一家鞋企的老板王先生很郁闷。他花了近30万元买来的金字招牌竟是无效的,还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罚款。
11月22日上午,瑞安市工商局江南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途中,发现一辆货车上满载胶鞋,其包装盒醒目地印有“××胶鞋中国驰名商标”字样。据执法人员掌握的情况,辖区内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共有4家,该胶鞋厂不包括在内。
工商执法人员来到这家鞋厂,要求老板王先生出示营业执照。执照显示,该鞋厂在今年7月底登记注册。当执法人员问及“中国驰名商标”一事时,王先生说,今年9月份,为了提高企业知名度和扩大产品销路,他花了近30万元请一家中介机构代办这方面的认证。
王先生还从抽屉内拿出《襄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以示清白。这份证明上写道:“本会认定申请人瑞安××鞋业有限公司所持××商标,符合《商标法》之规定,依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该仲裁法律文书已生效。”落款为襄阳仲裁委员会,时间为2012年9月24日。
执法人员告诉王先生,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只有两种途径,一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定,属于行政认定;二是由法院裁定,属司法认定。这也就是说,襄阳仲裁委员会根本无权开展驰名商标的认定。
王先生说,当时那家中介机构给他两个选择,一是花费近30万元获得外地仲裁委的认定,二是花费近40万元获得外地中院的司法裁定,他选了便宜的方案。
工商人员说,他们经过核实,发现这张证明的确是襄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至于该仲裁委为什么出具这样的证明,原因尚不清楚。
工商部门依据调查结果,责令王先生所在鞋厂停止虚假宣传,并予以1万元罚款。
工商部门提醒,企业主别轻信非法中介机构的蛊惑,如有代办事务,务必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这正是:
找家中介不可靠,金字招牌竟无效;
急功近利尝苦果,三十万元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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