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出台新政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昨天,记者从绍兴市政府了解到,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本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有关政策的意见》,积极鼓励相关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绍兴现代服务业发展。
申报国家工程实验室并获批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引进全国50强的旅行社,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根据《意见》,市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申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并获批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申报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并获批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和30万元;另在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团队)、设立具有一定先进水平的科技研发平台(机构)的,其相关扶持政策可实行“一事一议”。
《意见》还对新落户市区的全国百强、全省十强会计师事务所、工程设计类企业,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引进全国50强、全省10强的旅行社,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此后3年内,营业收入连续保持增长的,其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全额扶持。
对于投资大型影视基地、文化创意园区和文化产业综合体等的相关企业,也将得到实质性奖励。如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大型影视基地、文化创意园区和文化产业综合体等,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完工投产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实际经营期不满10年的,应返还所享受扶持资金。对新建、改建园区(大厦、基地),建成后三年内引进绍兴文化产业重点门类企业30家以上,各类创意创业人才300人以上的,分别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的1%、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此外,对于投资旅游综合体以及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新型旅游业态类重点项目;以现代声光电技术为主要手段,有固定演出经营场所,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健康的大型旅游演艺;对新引进或委托全球酒店集团100强、中国饭店业集团10强的著名饭店集团管理年限在3年以上的高星级饭店,奖励金额最高分别为2000万元、1000万元和100万元,特殊情况还可适用“一事一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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