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有望每年获300万资助
对于培育高新企业和企业家的孵化器,杭州出台新政,最高年资助300万元。昨天,杭州市公布《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
《办法》明确孵化器的认定条件有: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独立核算,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65%以上;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有20%以上已申请专利等。
企业孵化不超过三年
进入孵化器,就意味着科技企业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服务,什么样的企业能进入孵化器呢?新政也作了明确的规定:符合十大产业发展要求、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注册资金(扣除无形资产出资后)现金部分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企业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如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或已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省软件企业,或被兼并、收购、上市的,应确定为孵化毕业企业。孵化毕业企业和培育期满未能毕业的企业不再享受在孵企业相关扶持政策。
最高资助300万元
国家级孵化器(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将在一定期限内免缴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杭州市鼓励利用工业闲置厂房兴办孵化器,对利用建成3年以上的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产资源兴办孵化器,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且无需转让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在征收土地年租金时,给予政策倾斜。
同时,杭州将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
对经认定的市级孵化器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投资购置用于公益性的专业性仪器设备(含软件),及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根据设备和公共平台的服务绩效给予实际投入20%的资助,单个孵化器年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孵化器将被摘牌,取消市级孵化器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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