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首次到宁波中小微企业就业可申请就业补助
“9月1日~9月15日,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可以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近日,这则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在宁波民生e点通的平台咨询相关问题,有关部门一一进行了答复。小e对此进行了整理,以便大家了解。
应届毕业生首次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如何申请就业补助?
网友“shengcun”:我是在一家中小企业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请问什么时候、如何申请应届毕业生首次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助?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3〕194号)等文件精神,近期宁波市人社局与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4]37号),就如何申领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作了明确。
规定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被市统筹区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录用,属于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满一年;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同属一家企业的,可在每年9月1日至15日,由录用企业携带《中小微企业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复印件、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等材料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标准为专科学历3600元/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000元/人。
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经办机构受理和审核后,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批,报送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统一拨付。录用高校毕业生企业应在收到就业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发放给高校毕业生,并将发放单复印件报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构备案。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由单位提出申报,申报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满一年;
3.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同时,单位必须是宁波的中小微企业。
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怎么理解?
网友“futu”:宁波市政府“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相关规定中有一条件是:“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我毕业后没有就业,但已经办理过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请问现在我到某一企业就业是否符合“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这个条件?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灵活就业形式(如开网店)实现就业的毕业两年内宁波生源毕业生,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两年内指的是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落款月份起至企业录用毕业生当月,未超过两年;首次就业指的是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第一次缴纳社会保险。
中小微企业是如何划分的?
网友“verairis”:我在某家保险公司(总部设于深圳)宁波分公司上班,现想申领应届生的就业补助,不知对于企业中小微的划分是根据公司整体来算还是按照宁波分公司来算?企业是否符合领这份补助的条件?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这里所指的企业是指宁波当地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包不包括硕士研究生?
网友“shengcun”:请问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包不包括硕士研究生?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指的是宁波市外户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在职)不在此列。
晚于9月份缴纳社保还可以申请就业补助吗?
网友“lounilia”:如果是2013年7月在小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是2013年10月公司才交社保。那么社保满一年是到2014年10月吧?可是今年的申请时间是9月,那是不是不能申请了?那么到明年再申请可以吗?我是宁波生源的本科毕业生,2013年6月毕业的,可是社保是10月开始缴的。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高校毕业生社保缴纳未满一年不能在今年申报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待符合申报条件后,可在明年申报就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