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提升行业造血机能
随着我国小微企业以及‘三农’融资需求不断增加,融资担保的市场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为融资担保市场服务的融资担保基金规模将十分可观。”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规划了通过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提升发展。《意见》提出,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研究论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此外,《意见》还明确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及配套细则。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近两年来,已经有一些地区着手尝试设立风险共担模式的政府性担保基金。比如安徽省今年拨付省信用担保集团20亿元,充实县区国有及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国有资本金,银行、政府、担保机构按2:4:4的比例分担风险;山西省今年首次提出设立1亿元行业风险补偿资金,提升融资担保行业造血功能,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意见》提出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应该会先出台具体的基金管理办法,这样能够有效地为当前各地政府设立担保基金提供参考,从而完善整个融资担保行业的抗风险能力。”一位资深市场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针对《意见》所明确的《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近日公布了《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担保业务的定义,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业务规则以及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
上述人士称,近几年来,由于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不合理,融资性担保公司违规违法经营普遍存在,损害了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引入外部力量介入金融市场,对其进行监管,特别是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就融资担保公司本身资质来看,招商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孙彬彬认为,担保公司的资质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判断: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担保公司具备的安全垫和担保公司的市场评价。
在细则方面,边晓瑜认为,管理条例可能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融资担保行为必须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并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立;二是融资担保公司必须遵守审慎经营规则,融资担保余额及净资产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三是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准备金;四是资金运用必须符合安全性、流动性;五是融资担保公司应当遵守实属地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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