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沙科技城“双创”政策出炉 最高资助达500万元
日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新鲜出炉。全新条款、新增扶持点、提升奖励额度,作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下沙科技城,对“双创”扶持再加码。
本次政策条款分为5大类、18个条款。开发区在加快科创平台建设、鼓励创新能力提升、鼓励区校协作创新、支持知识产权培育、支持科技企业融资等给予支持。
搭建平台 激活创新细胞
《政策》第一大块,是关于加快科创平台建设的规定。与之前的科技政策相比,新增了不少条款,进一步提升了奖励额度。
首先是鼓励设立研发机构,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研发(技术)中心、市级研发(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20万元奖励,对于新认定的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满一年评估合格的给予配套资助50万元;新认定省级工作站再给予30万元资助。
其二支持创新创业活动,开发区鼓励企业、协会、机构等举办具有影响力的高端论坛和赛事等,经事先备案,按支出的50%额度、最高补助50万元。
在鼓励创新园区发展方面,新认定市级及以上孵化器的,给予园区管理公司改建费用1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300万元。新认定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的,给予装修(含设备购置)费用2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100万元。
在人才最关心的鼓励创新创业人才上,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新引进或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纳税在500万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经开发区研究确定的重点企业,3年内给予薪酬贡献奖励:工资薪金收入在30万元以上且正常纳税的高管人员,按其个人所得税对区贡献50%的额度给予企业奖励,每家每年最高10人。
此外,《政策》还对院士专家工作站提升了奖励额度:新认定市级工作站的配套资助从20万元大幅提升至50万元!
提升奖励额度 点燃科创热情
《政策》第二部分侧重点在鼓励创新能力提升。其中有几条规定,值得一提——在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方面,新增: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的,再对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部分的20%给予资助。每家最高500万元。
开发区内近年来高新企业不断增多,而为了鼓励认定高新企业方面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从50万元提升到60万元,还增加了奖励对象:认定或引进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申领3万元奖励。同时,《政策》鼓励企业或中介引荐国家高企到区内落户,每落户一家给予引荐奖励5万元。
在奖励额度数额上《政策》比之前有了极大提升,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研发团队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研发团队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研发团队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第二完成单位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与旧版政策相比,奖励额度基本翻番。
高教园区是下沙科技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策》中,特别新增了一整块鼓励区校(院)协作创新的政策。支持高校(院所)建设创新园区,经认定,3年内按1元/平方米·天的标准给予最高3000平方米的场地支持,鼓励高校选派优秀教师进企从事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给予每位教师最高5万元补贴,高校教师创办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的项目资助。
鼓励设立技术转移机构
鼓励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3年100平方米的房租补助、30万元运行费补助。对列入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科技成果在区内转化并实现产业化、项目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再按实际交易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同时,《政策》还鼓励科技资源共享,区内企业在各级创新载体上开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的,按在区内载体30%、在区外载体20%的额度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对载体给予团队最高10万元的补助。
通过鼓励建立产业技术联盟,对市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给予30万元开办费资助和最高500平方米房租补助。对新认定为市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按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原标题:下沙科技城“双创”政策出炉 见习记者:陈思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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