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起杭州落户政策调整 投靠迁移、人才落户政策将放宽
杭州的落户政策调整啦!近日,市政府下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将于10月17日起正式实施。
居住证与户口登记相衔接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外地来杭人员应当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在杭申报居住登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凭居住证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所以,想要申请户口迁杭的,必须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符合杭州户口迁移政策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靠迁移政策适度放宽
想要通过投靠落户杭州的,有两种方式。一是夫妻投靠。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另一种是老年人投靠。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人才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
在这次的调整中,高技能人才引进户口迁移政策也进一步放宽。也就是说,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也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相关概念解释
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含杭州经济开发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含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和农村合法固定住所。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指在城镇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包括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屋、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农村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农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审批手续的住房,包括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安置房。
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指与市区用人单位(有承续关系的母子公司等可视作为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履行3年以上,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
(原标题:10月17日起杭州落户政策调整 记者:骆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