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三名男子设局专骗房产中介
假借洽谈业务事项联络房产中介上钩,然后以掺有药水的酒水造成被害人辩认、控制能力降低,进而采用“出千”方式非法获取钱财。近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一宗涉恶案件成功获判,被告人刘某某等三人均被法院判决犯有诈骗罪,分别获判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被害人申先生为深圳市福田区某房产中介公司员工,2018年4月初晚上10点多,其接到一名自称刘先生的男子打来的电话,咨询南山区一带租赁写字楼的情况。于是双方相约到该写字楼楼下相见。第二天晚上6点钟,刘先生又约申先生相见,想边吃晚饭边谈租赁具体事项。为了加深与客户之间的感情,申先生欣然赴约。饭桌上,在刘先生及其朋友的劝酒下,申先生喝了三罐啤酒,之后感觉有点醉。据申先生事后回忆,那三瓶易拉罐装啤酒都是刘先生一方打开后递给他的。喝完酒后,迷迷糊糊中,自己又和刘先生等人去打了扑克牌,但去哪个地方打牌、结束后如何回家其也没有记忆。直到第二天中午清醒过来,申先生才发现自己的支付宝和微信共有20000元的转账记录。之后申先生就再没有见过刘先生了,微信也被拉黑。
2018年6月底至7月初,上述“刘先生”及其另二名同伙陆续归案。
经查明,申先生只是掉入被告人刘某某骗局的众多被害人之一。自2017年8月份,被告人刘某某及其同伙精心策划了“赌博药”骗局,他们摸准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急于完成业务量的心理,借口租用办公室、开便利店等理由,随机联络中介人员,并以“饭桌上好谈事”的方式进一步拉拢中介人员,在吃饭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和团伙成员相互配合,趁中介人员不备将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赌博药”加入被害人酒中,且在被害人饮酒后意识模糊,辨认、控制能力受到影响的情形下,将被害人带到茶馆参与“三公”、“牛牛”等赌博活动,并通过相互配合偷牌、换牌的方式“赢钱”,非法获取被害人财物。
经统计,截至2018年6月底,被告人刘某某及其同伙采用上述作案手法先后在深圳、宁波、温州等地作案17起,其中深圳一地达14起,成功诈骗了共计人民币32.6万余元。涉案的21名被害人都从事房地产中介行业。
(原标题:三名男子设局专骗房产中介 记者:张燕 通讯员:王倩、陈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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