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五星网 >> office社区 >> 防骗打假 >> 浏览文章

代办户口先“交费”“吹牛”骗人也犯罪

2019/6/6 11:26:01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赵氏夫妇一直想让自己的女儿落户北京,但苦于无相关门路,后来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刘某某。刘某某是北京市东城区人,平日游手好闲,2017年3月的一天,刘某某与赵氏夫妇一起吃饭,称自己有办法为他们弄到一个北京户口,最迟能在2017年6月底办好,赵氏夫妇特别开心,觉得北京户口指日可待。

  赵氏夫妇一直想让自己的女儿落户北京,但苦于无相关门路,后来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刘某某。刘某某是北京市东城区人,平日游手好闲,2017年3月的一天,刘某某与赵氏夫妇一起吃饭,称自己有办法为他们弄到一个北京户口,最迟能在2017年6月底办好,赵氏夫妇特别开心,觉得北京户口指日可待。于是刘某某以办理北京户口需要费用为由,向赵氏夫妇索要定金人民币30万元。刘某某自知没有能力办理北京户口,赵氏夫妇多次询问他办理的情况,他都以“问着呢,再等等”等理由拖延。

  直到2017年底,赵氏夫妇见刘某某一直没有弄到北京户口指标,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就想要回钱款,可此时,刘某某已然将30万元挥霍一空。赵氏夫妇多次要求刘某某还款,但刘某某一直以自己正在凑钱等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赵氏夫妇最终选择报警。

  刘某某到案后认罪悔罪,其家人积极赔偿了赵氏夫妇30万元并取得谅解,而刘某某也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阿普认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虽然刘某某自称当时自己只是吹牛,但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收取他人钱财的事实不可磨灭。因吹牛而起,随生贪念,终以身试法,自食其果。赵氏夫妇若不是亦有贪念,想要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行事,刘某某岂会有可乘之机。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抑制贪念,也是保护自己的良策。
  (原标题:代办户口先“交费”“吹牛”骗人也犯罪)

文章关键字:代办户口,诈骗公私财物
来源:西湖报 作者:  编辑:8068 返回顶部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换@。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