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近日出台
(原标题:《杭州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近日出台 记者:林建安、凌姝文、江玥)
昨天下午,浙江省、杭州市分别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六场新闻发布会。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通报,2020年2月20日0时至24时,浙江省报告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8例。截至2月20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03例,累计出院647例,出院患者占确诊病例的53.78%。
杭州市在2月20日0时至24时,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重症病例减少2例,治愈出院3例(其中原重症病例1例)。截至2月20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69例。
孙黎明说,当前,浙江疫情防控仍然不可松懈,各地要按照分级分区精准防控的要求,坚持外防输入与内防扩散并举、防控疫情与恢复生产并抓、管控风险与服务群众并重。要根据疫情图和“三返”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力度和举措,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应复尽复,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
近日来,入杭人数不断增加。
通过对近日全国人口流动情况进行分析,2月17日杭州市人口流入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位第9。18日到20日,连续3天排名第6。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面临新的压力。近日,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杭州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会上,市卫健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楼建忠介绍了《杭州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复工复产的企业在每日员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发现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或者在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健康状况时,企业应立即采取九大应对措施:
第一,隔离。企业即刻嘱其停工,并与其他人员隔离。
第二,报告。企业同步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第三,流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该员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第四,送诊。如疑似“新冠肺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安排好送诊专车送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第五,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第六,出现疑似病人。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第七,出现确诊病人。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第八,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并视情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
发生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估情况,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第九,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交由属地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