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内火到国外 共享用工仍需制度创新
(原标题:从国内火到国外 共享用工仍需制度创新 评论员:李少婷)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共享用工火了,继前期在国内兴起后,近日这一模式在国外一些巨头公司中也被更多采用。
据悉,为应对食品网购需求激增,3月29日,亚马逊公司招募内部仓库员工完成旗下全食超市的杂货挑选及包装工作,并为此向员工提供更高的薪酬。而半个月前,亚马逊还鼓励因疫情丢失或暂停工作的其他行业员工,加入亚马逊团队,直到情况恢复正常。
此前,在国内市场,京东、盒马鲜生、苏宁等率先推出了共享用工模式,歇业中的餐饮、酒店、旅游业员工是主要资源输出方。2月初,IT巨头联想集团也曾发布“招募令”,开放与其他企业的用人合作,提供电脑、服务器、手机的组装、包装等临时工作机会。
共享用工,是在特殊情况下创新人力资源供给的模式。借此,企业在困境中进行劳动要素资源的灵活配置,不仅有益于员工生计,也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趋稳,全国快速复工复产,但共享用工推广范围仍在不断扩大,北京、广州等地甚至上线了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助力实现员工资源共享以及企业跨界合作。
虽然是在疫情下进入大众视野,但共享用工并不是新鲜事物,“灵活用工”是它更早之前的名称。以劳动力密集为特点的酒店行业,由于人力成本较高,同时有淡旺季特性,因此行业间的人力流动很常见,近年来酒店行业已有一些共享用工平台出现。
总体而言,共享用工模式在疫情之中扩大了劳动力的适用行业。同时,这一用工模式还催生了一些配套服务的普及,比如电子劳动合同等。但疫情之后,共享用工能否走向普及化?
从政府的态度来看,共享用工是被鼓励的。3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指出,支持发展共享用工平台。此外,共享用工也符合人力资源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受到年轻人追捧的“斜杠青年”(指不再满足“专一职业”而选择多重职业和身份)正是劳动力多栖取向的写照。
尽管如此,共享用工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从劳动者的角度而言,在被“共享”的过程中,可能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劳动劳务关系,而不同劳动劳务关系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是不同的,长期“灵活用工”的酒店行业就存在劳动者到手工资难达最低工资标准、“短工长用”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则需要避免共享用工从真共享变为被“截胡”,在需要时能够召回足够的劳动力。而从社保缴纳的角度讲,又涉及用工企业的利益及责任分割问题。此外,电子劳动合同仍然有一定法律风险。
从特殊时期的权宜之计走向日常化,共享用工仍需要制度层面的创新。就目前而言,共享用工的法律问题错综复杂,权责切割仍不十分明晰。不过,鉴于共享用工模式仍在初期大量应用阶段,不仅有强劲需求,也有制度研究和改进的空间,我们认为,只要能一鼓作气厘清矛盾点,做好制度层面的规划创新,共享用工定能走稳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