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设山清水秀生态环境
自2003年浙江省宁波市委提出建设生态市战略决策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以来,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广大社会公众也表现出极大的参与热情。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宁波生态市建设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宁波相继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大陆宜居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截至目前,宁波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个,省级生态县(市、区)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原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9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08个。
出台地方性政策法规,生态建设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宁波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将生态市建设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督察重点。
资金投入逐年加大。宁波连续把生态市建设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出台了生态公益林、节能减排、禁煤区建设、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有机肥推广应用等经济补助政策。
深入实施“南统筹”财政转移支付措施,对南部三个生态屏障县(市)进行资金补助,每个县(市)每年实际补助均超过1亿元。
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始终把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市人大常委会连续10年把生态市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察工作内容。
地方性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健全。宁波先后出台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行动纲要(2011~2015)》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促进市生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法规保障。
建成40多条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链,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宁波市建成宁海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宁波化工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镇海炼化资源回收项目等一批循环经济成功典型。
着力推进工业循环发展,全市已形成了“电厂—粉煤灰—水泥(新型墙材)”、“企业污水—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污泥—热电厂焚烧—发电”等12类40多条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宁波市按照“稳定一产、提升二产、扩大三产”的思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工业转型升级迅速推进。宁波市积极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和“4+4+4”工业转型升级工程,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全力打造效益宁波、生态宁波、创新宁波、循环宁波的发展模式。
生态农业向规模化发展。宁波形成了一批生态特色农业基地、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品牌,提高了农业生态化发展水平。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空气行动
近期,宁波市委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未来一个时期,宁波市将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加快生态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深入贯彻市委《决定》,层层分解任务指标,落实目标责任。
《决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高生活品质为根本,以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为主线,以强化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以完善体制机制、培育生态文化为支撑,以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绿色城镇、清洁水源、清洁空气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形成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决定》指出,到2016年,宁波市生态环境综合指数要保持在85以上,充分展示宁波科学发展之美、自然生态之美、人居环境之美和人文行为之美。到2020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力争进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率先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全面推进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公众的生态文明素养明显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生活方式更加文明。
为实现这些目标,达到国家级生态市指标要求,《决定》全面整合了宁波市节能减排、环境污染整治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形成了五大块24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完善经济政策、全面推进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空气行动、推进清洁水源行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全方位、多领域的对策措施。
宁波正处于一个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发展生态文明是一场还清环保历史欠账的攻坚战,也是一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持久战。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创建生态宁波,必需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向保护环境和建设生态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