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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调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2010/6/9 10:32:22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适度扩大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切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问题,慈溪市决定调整部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慈溪市在3月份《关于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适度扩大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切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问题,慈溪市决定调整部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慈溪市在3月份《关于做好暂住人口积分落户试点工作的通知》,就暂住人口落户慈溪出台了相关政策。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积极为本市建设作贡献,慈溪市再次出台政策,取消了对非农常住户口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落户满3年的年限限制。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保障住房的受益面,慈溪市决定适当放宽单身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的年龄条件,将单身居民申请年龄由年满35周岁以上调整为年满32周岁以上。

  同时,慈溪市进一步严格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家庭收入认定,从严对申请家庭汽车拥有情况的审核,决定在适当考虑经营性汽车的情况下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拥有汽车实行一票否决。具体为: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2年内(含)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方可具备申请资格;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无汽车(2年内(含)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除购置价格6万元以下的经营性汽车外,方可具备申购资格。

文章关键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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