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廉租房门槛放低 收入放至60%
宁波市新一轮廉租住房扩面即将启动,今年保障对象的收入线将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放宽至60%。
6月30日前,市三区将统一发布公告,告知廉租住房扩面的具体时间和要求。有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市民,可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房管所申请。
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6420.8元
有望享受廉租房保障
宁波市申请廉租住房对象主要有三类,分别是持三证(低保证、扶助证、特困职工证)之一的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
根据去年宁波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规定,低收入家庭要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首先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上年度人均年收入要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以下。今年,这个数字变成了60%。
根据宁波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68元,也就是说,去年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6420.8元的市三区非农常住户口家庭,均有望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
另外,其他家庭包括:申请日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由政府在福利机构供养成年的孤儿。
当然,所有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市六区范围内无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
申请一户,解决一户
据宁波市建委工作人员介绍,2007年之前,宁波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面还较窄,主要是持三证之一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2008年增加了低收入家庭这一类,保障对象的收入要求是人均收入30%以下的家庭,2009年收入线扩大到45%,今年这个数字又放宽到60%。
全大市目前累计保障户数有1.4万户左右,扩面之后,将有更多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享受到廉租住房扩面带来的实惠。目前,各地住房保障部门按照“申请一户,解决一户”的原则,抓紧落实扩面政策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筹备各项准备工作。
新政月底前启动
目前,宁波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形式共分三种,租金补贴、租金减免和实物配租。本次廉租住房扩面工作计划于6月30日前在全市启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将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告知市三区廉租住房扩面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有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市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海曙区、江北区的市民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江东区的市民则到所在地的房管所申请。申请家庭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从核准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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