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防套牌专用装置将于7月15日开始免费发放
昨天,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具有防盗、防套牌功能的机动车专用号牌固封装置7月15日开始免费发放。我市140余万机动车车主(含60余万摩托车车主)都必须统一更换安装。应该安装而没有及时安装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据了解,目前机动车的车牌大多是用普通螺丝固定的,容易拆卸、更替。新的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组成。这种新的固封装置不可重复使用,一旦安装上去,强制拆卸就会损坏车牌。因此,具有防盗、防恶意套牌等功能,安装后能有效保护车主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我市交警部门从去年1月1日开始试用这套新的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效果显著。为了维护广大车主的利益,交警部门决定从7月15日起,对全市所有的机动车更换、安装新的固封装置。根据安排,自7月15日起,对办理新车注册登记,采用“八选一”选号方式当场发放机动车号牌的,车管所在安装机动车号牌时免费安装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对采用自编选号或者互联网选号方式而不能当场发放机动车号牌的,车管所在发放机动车号牌时一并发放固封装置,车主自行安装时必须使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同时,自7月15日起,我市各机动车检测站将重点检查新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情况,对使用旧固封装置或未使用固封装置的机动车,要求现场换装;对现场换装有困难的机动车,督促其限期换装。
7月15日起,新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和年检完毕的机动车,若未安装新的固封装置,一旦被查出,按“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处理,驾驶人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
此外,2009年1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已领取新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机动车,请各位车主尽快安装上去。2009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未安装新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机动车,请车主或者管理人员携带行驶证到就近的交警大队、中队或交管服务站相关窗口领取新的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自行换装。交警部门将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加盖统一式样的“固封已发”专用章。
为防止不法之徒恶意申领号牌及固封装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和各县级车管所将严格审查申请的证明、凭证,对3次(含)以上补领机动车号牌的,启动嫌疑车辆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