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19项减税“新政”助20万企业闯市场
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工作。实施减税轻费措施,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贯彻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予以抵扣,降低一般纳税人标准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提高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增值税起征点。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及时办理出口退税、积极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办理减免税……今年以来,我市国税部门积极落实19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自主创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外贸出口企业等产业的扶持,共为20余万户企业减轻税负222亿元,数额居全省首位,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国税部门共办理出口退(免)税166.80亿元,同比增长24.96%。仅此一项就有8000多家企业受惠。
出口退税,为全市外贸出口的恢复性增长提供了及时有力的资金保障,支持了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据市外经贸局统计,截至6月底,今年全市进出口总额390.67亿美元,同比增长49.1%,其中出口237.8亿美元,同比增长39.8%;进口152.87亿美元,同比增长66.3%。增幅均远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落实出口退税政策,还带动了我市港口、物流、金融业的发展,使中小出口加工企业深受其益。
同时,增值税转型政策允许企业抵扣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通过避免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直接推动广大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产品升级换代。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16.95亿元,惠及2万余家企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这个小小的“杠杆”撬动了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速度和力度,使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机械交通装备制造业等行业的投资力度显著加大。
此外,我市国税部门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残疾人就业减免税、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为20余万纳税人减负40多亿元。
“积极落实各项减税政策,是依法行政的题中之义,从长远来看可以降低企业扩大再生产和出口的成本,涵养了税源,而且还对我市中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型升级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市国税局局长张国钧说,“国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政策‘送推’服务,加快审核审批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企业及时足额享受到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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