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
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实施评估》从本月15日至11月14日在宁波规划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在2006年8月获得国务院批准,是指导宁波城市发展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总规》对促进城市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对《总规》实施评估研究,有利于全面客观的认识总体规划,找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需要调整的方向,为新形势下的规划建设提供指导。
本次评估主要对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各项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决策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以及深化规划的制定情况等五项内容作出评估。
评估结论从四大方面肯定了《总规》实施以来的主要成就。首先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先后建成了三江口滨水核心区、和义大道滨江休闲地块等一批特色工程;开发建设东部新城,加快北仑、镇海、鄞州新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总规》提出的“两带三片双心”组团式结构逐步形成,城市形象不断改善。其次,交通建设快速发展,总体规划中提出的“一环六射”高速公路骨架网络已基本形成,“213”高速交通圈目标已基本实现。第三,环保设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一批污水处理厂、发电厂、引水工程等相继投入使用,功能齐全、布局基本合理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已初步建成。城区内河基本达到了河岸绿化、河堤美化、水面净化的效果,气、水、声环境质量大大改变。第四,城市品位持续提升。在城市建设中,宁波坚持把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同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相结合,随着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如大剧院、图书馆、美术馆的建设,有效促进了城市人文精神与自然环境的和谐。
评估同时也提出了当前宁波城市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宁波中心城人口规模(包括户籍人口与按五普口径折算的暂住人口)已大大超出了总规远期人口发展目标;二是土地发展效率的提升速度滞后于土地开发建设的速度。城市内部用地比例不够合理,特别是工业用地增长远超规划预期;三是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压力;四是城市交通问题依然严峻,机动车总量快速增长与城市交通容量矛盾突出,道路网建设方面、快速路和支路系统网络化建设滞后,导致路网结构失调,公交优先的地位尚未真正确立。
评估认为,经历这些年的发展,宁波城市规划建设方式急待两个转变:一是城市整体开发建设将从侧重发展规模和速度开始向侧重发展效率和质量转变;二是城市各个系统的建设将从单个的物质空间落地向追求综合效率转变。因此,规划评估建议,《总规》还需要在人口规模分析预测、统筹协调城市与郊区城镇发展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化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