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力发展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力争今后五年内建5万套
宁波市政府昨天下午召开的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传出信息,我市将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今后五年力争建设公租房5万套,逐步建立以公租房为主渠道、其他保障方式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今年以来,全市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将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也纳入保障范围。其中慈溪、北仑、大榭开发区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余姚将限价房保障对象扩大到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以下;象山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截至今年10月,全市已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246万平方米,解决了3万多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中心城区累计完成200万平方米非成套房改造,惠及居民4万户,累计整治老小区116个,受益居民14万多户。
随着昨天三个保障房项目的开工,全市今年已开工各类保障性房源96万平方米,完成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的96%;此外,全市已推出保障房源3639套;计划整治中心城区21个老小区,面积178.7万平方米,已完成140万平方米。
会议指出,下一步,我市将抓紧建立起公共租赁房制度,逐步调整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房政策,逐步实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并轨,根据不同对象实行差别租金;经济适用住房将重点满足新增符合条件家庭的申购需求。
今后五年原则上全市每年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1万套,五年争取筹集5万套。明年保障性房源新开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70万平方米,建成不少于50万平方米,推出保障房源不少于3000套。
副市长苏利冕在会上部署了明年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