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全力打造现代化滨海休闲城市(2)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大城乡绿化力度,积极实施封山育林、林木补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3平方公里,治理废弃矿山35座,治理率达94.59%。稳妥推进墓葬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迁移坟墓69040座,建成生态墓区126处,“青山白化”现象得到较好治理。加强象山港、渔山、韭山列岛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管理,先后建成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韭山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拥有3个国家级保护区的县区经济体。积极开展生态镇、生态村建设,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11个、省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28个、市级环境整治村336个。
政府组织 社会参与
创建成果惠及百姓
象山县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6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渔)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8800元和12160元。“十一五”以来地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2.2%。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创建过程中该县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在优良水平,2009年象山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7天,其中优级天数166天,全年优良率97.5%,名列宁波市各县市区前茅。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象山境内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基本达到水功能区要求。营造“无烟尘、无噪声”城区环境,建成中心城区“烟尘控制区”34.5平方公里,覆盖率达到建成区面积100%,城区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噪声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交通干线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下。
城乡面貌大为改观。创建使城乡形象年年有变,靓点频出。实施了天安路景观工程、县前街广场、城区内河整治等重点工程,城市形象和功能有了较大提升。整治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等敏感区域和卫生死角,基本消除了脏、乱、差现象。绿化造林工作成效显著,中心城区绿地率35%,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9.06%,其中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43.14万亩。城乡形象的改善,带来了滨海旅游业的蓬勃兴起,2009年旅游接待人数653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63亿元。创建提高了象山的知名度,增强了象山的吸引力,也为象山这座滨海小城增添了新的活力和魅力。
社会凝聚力明显增强。创建过程中该县城乡形象和城乡风貌明显提升。广大群众从中得到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从而积极拥护并参与这个为民办实事的重大工程。随着创建的深入推进,生态保护工作逐渐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社区落实到学校,生态保护得到了多层面的宣传,逐步树立了大生态意识。越来越多的群众亲身参与了创建活动,参与了环境监督。一些政府部门也转变了“生态保护仅仅是环保部门工作”的狭隘观念,认识到环保是政府和所有部门的共同任务,从而主动地发挥各自职责,站在不同角度共同维护和推进生态保护,从而丰富和深化了生态工作的内涵,增强了社会凝聚力和政府号召力。
巩固成果 提升水平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目前,象山“创建”工作不仅已取得了一定成效,而且走出了一条经济与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创建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