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今年要开建18387套保障性住房
昨天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辉忠在调研座谈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硬要求,抓进度、抓质量、抓配套、抓监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不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市委常委、鄞州区委书记寿永年,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剑波,副市长苏利冕等参加调研。
根据计划安排,2011年我市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21.4万平方米、18387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60万平方米、11000套),新增廉租住房保障1251户。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74.9万平方米、16279套,完成目标数的88.5%,新增廉租住房保障1730户,完成目标数的138.3%。
王辉忠一行来到鄞州区陈婆渡地块,实地察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由鄞州区实施建设的470多套公共租赁住房,主体工程已结顶,计划明年底交付使用。由江东区实施建设的1000多套经济适用房和近200套公共租赁住房,今年5月开工,计划2013年4月交付。王辉忠向建设者表示慰问,希望鄞州和江东两区继续加强合作,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造福群众。
王辉忠随后听取了市六区和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并对前阶段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提升城乡形象,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实事工程,必须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硬要求来抓,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要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千方百计抓进度,破解资金、土地等要素制约难题,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提高审批办事效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按计划推进。要不折不扣抓质量,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成为合格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要完善规划抓配套,同步推进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公园绿地、公共交通、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要严格制度抓监管,实施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做到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让真正需要保障的群众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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