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保障”
昨天,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传来消息,近期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及杭州湾新区分别有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动工建设,将新增住房约5000套。届时,我市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目标套数的比例将分别达到116%和80.4%,可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9月底前开工80%的省定目标。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目标,2011年我市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21.4万平方米、18387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60万平方米、11000套,新增廉租住房保障1251户。目前,全市已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76万平方米、16429套,完成目标套数的89.4%,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250户,完成年度目标户数的179.9%,成绩位居全省前列。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实事工程。今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千方百计抓进度,破解资金、土地等要素制约难题,为不折不扣完成这项民生工程奠定了基础。
如何在土地资源十分紧缺情况下首先保证保障房建设用地?面对这一难题,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及时与发改、规划、建设和房管部门协调沟通,研究制定供地预案;各县(市)区积极做好征地拆迁、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
在选址时,优先供应基本无拆迁或少拆迁地块,同时创新性地通过实行跨区域合作解决用地问题。目前,中心城区今后几年的保障房建设用地约1300亩也已落实,土地报批、前期准备和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提前展开。
在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方面,我市采用政府出资、财政贴息、税费优惠、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如严格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10%和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规定部分用于住房保障的政策,同时加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到目前,全市各级已筹集住房保障财政性资金约20亿元。在其他资金来源筹措方面,积极争取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获贷款5亿元,目前已放贷3.4亿元;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今年4月,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成功签署保障房合作协议,“十二五”期间该行将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贷款支持。
在项目审批保障方面,我市建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机制,从市里到各县(市)区实行审批专人负责制,为项目建设开辟出一条随到随批的“绿色通道”。此外,通过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预审批,将房屋设计、招标、立项等工作前置,确保土地审批下来后就能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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