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就加快文化强市建设作出的决定(3)
(十五)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坚持政府主导,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动“千镇万村种文化”、“科普大篷车”进农村、“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天然舞台”、“群星课堂”等活动经常化,完善各级公共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服务,进一步推进主要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的免费赠阅工作。充分发挥职工、青年、妇女等群体的作用,大力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推动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机关文化、社区文化、村落文化、广场文化蓬勃发展。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进一步完善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扩大有效覆盖面。大力推广“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国助民办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等运作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场馆的管理,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
(十六)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加强区域性文化遗产普查和宁波历史文化研究,积极保护本市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存和重点文物,重视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名人故居保护,加大古村落保护力度,加强对甬剧、姚剧等地方剧种的保护,大力推进大运河(宁波段)、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与申遗工作。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科学推动历史文化遗存的利用,有效提升天一阁、保国寺、河姆渡、庆安会馆等博物馆功能,扎实推进月湖西区、南塘河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建设,加强文化典籍和档案文献整理、资源数字化、出版工作。鼓励和支持具有市场前景的文化遗产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十里红妆”、“三金一嵌”、竹根雕等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开发。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和传承基地“三位一体”保护体系,推进象山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慈溪上林湖越窑青瓷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建设,推进水陆考古事业发展。
六、着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十七)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培育和壮大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或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重点发展现代传媒、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动漫游戏等产业,提升文具制造、乐器制品、舞台设备、工艺美术等优势文化制造业发展水平。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做优文化产业核心层,做强文化产业外围层,做大文化产业相关层,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7%以上。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相融合,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利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推出更多兼备科技含量与文化含量的新兴文化产品。
(十八)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积极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创新、示范和孵化基地,形成影视制作、文化创意、文化旅游、民俗文化等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加强产业集群内部及与相关产业之间的有机联系,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的融合、集聚以及产业链延伸,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依托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和龙头文化企业,引进和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大项目,增强文化产业发展后劲。
(十九)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网络广播电视等产品市场,加快培育版权、资本、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健全版权代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艺术品交易等文化中介行业,重视加强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建设,构建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创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式、渠道、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与资本市场对接,鼓励各种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文化产业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中小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积极引导市民转变文化消费理念,加快发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扩大文化服务消费,努力提升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
七、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二十)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扎实推进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转企改制,推进党报发行体制改革,深化广电网络整合发展,完善新闻媒体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国有文化单位的发展动力。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推进转制文化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文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积极支持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不断提高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宁波广电集团、宁波出版发行集团、宁波演艺集团、宁波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文化企业规模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十一)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更好地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理论社科、文化演艺、新闻出版、互联网等各类文化阵地的管理,推进文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对文化资产和经营收益的管理,科学制订考核指标,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坚决扫除毒害人们心灵的腐朽文化垃圾,净化文化环境。
(二十二)创新文化交流机制。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注重同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合作,积极打造“宁波文化周”、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宁波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国际河姆渡文化节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鼓励支持与友好城市、艺术机构、市外媒体的合作交流活动,推动宁波文化走出去,不断扩大宁波城市的对外影响力。建立《宁波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重点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产业基地,鼓励文化企业以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拓展国际市场,打造一批知名文化企业品牌。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学习借鉴一切有利于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先进经验、管理理念和经营机制。
八、着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三)大力培育文化领军人才。深入实施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工程,扎实推进文艺家工作室和文化创新团队建设,大力实施文化名家资助计划和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强化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培养,努力建设一支覆盖理论、新闻、文艺、出版、体育、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驻甬高校、科研院所在文化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探索走文化发展“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重点选择若干所高校、科研院所与重点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培养和造就宁波本土优秀文化人才。建立文化领军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鼓励采取签约、项目合作、技术(专利、品牌)入股、岗位聘任等方式,积极引进一批优秀文化人才,努力打造宁波文化人才高地。
(二十四)切实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不断健全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设置并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宣传部门文化改革发展、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机构,选好配强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兼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着力夯实文化工作基层基础。重视发现和培养优秀民间文化人才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力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努力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二十五)努力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完善文化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各类文化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的制度环境。深化文化人才职称评审改革,建立完善以业绩为依据,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共同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激发人才活力的收入分配机制。强化文化人才激励机制,设立市级文化人才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优秀文化工作者。积极为文化人才搭建事业发展平台,大力宣传文化领域领军人物、优秀人才及其成果,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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