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新政助实体企业融资
昨日,宁波市政府召开全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会。会议出台了《全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考评奖励实行办法》等三个文件,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保证。
在昨天的会上,工行、农行、国开行、昆仑信托等15家金融机构,分别与北仑区、鄞州区、金田铜业、维科集团等县市区、实体企业的31个项目进行了对接签约。
市金融办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场签约的项目仅仅是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一小部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刚开完,就举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会,说明政府对发展实体经济的高度重视。金融机构的热情也很高。”据了解,会前,全市金融机构共申报了125个项目,协议资金达1095.358亿元。
“这次签约的项目里,有我们与交行的一个项目,交行给我们这个项目2个亿的资金额度。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和商业银行有这么大规模的合作。”浙江大道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乐群高兴地对记者说。
像吴乐群一样,现场不少与会的企业代表认为,大会提振了实体经济发展的信心。
与会的一些金融机构以及主管部门表示,将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如宁波银监局将出台《宁波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信贷资金“脱实向虚”等问题,为金融服务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创造有利条件。
具体部署
发行企业债券最高奖30万元
在昨日的大会上,对于金融如何利用好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的各种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如何引导民营资本、民间资金为实体经济助力,也作了具体的部署。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争取直接融资额较“十一五”期间增长1倍以上,其中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各突破500亿元,直接融资总额超过1000亿元。要把企业上市工作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指标,“十二五”期间争取每年有10家左右企业申报或发行上市,到“十二五”末全市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或超过100家。
对成功发行企业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或参与集合信托的宁波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负责发行宁波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或中小企业集合信托的本市金融机构,发行成功后将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提供增信担保的宁波担保机构,费率低于1.5%的,按融资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鼓励民资参股新型金融组织
规范民间金融秩序和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摸底,对于企业之间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的,要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加大非法金融打击力度,司法部门要重点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查处力度,特别要严厉打击以放高利贷为生的黑恶势力。
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支持发展各类股权投资、融资性担保、典当以及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以规范的民间金融组织挤压地下非法金融活动的空间。
推动本地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基金业,吸引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向宁波实体经济。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政府引导资金规模达到100亿元,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达到300家。
争取年内新开15家小贷公司
加快各类新型中小金融组织的创新发展,推进镇海、慈溪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保险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试点范围,争取年内新开业小额贷款公司15家。
采取财政性资金投入、吸引企业和社会自然人入股等多种方式,扩大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鼓励设立专业性担保公司,鼓励各地建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应急周转资金和融资担保机构,探索建立市级再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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