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新政助实体企业融资(2)
吸引保资直接投资重大项目
有效运用商业保险工具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继续做好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推广工作,优化调整共保体运行机制,改进银保合作模式,将小贷保险贷款额度列入全市信贷计划,力争年内贷款余额突破30亿元。
大幅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和渗透率,加大企业“走出去”支持力度,推动信保融资业务发展,争取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宁波信保规模全国占比高于宁波出口占比,确保信保覆盖面、授信额度满足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帮助出口企业融资50亿元以上。
争取和吸引保险机构以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宁波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住房保障、环保节能等领域。探索引入保险机构参与我市养老产业项目投资开发,吸引保险资金直接投资重大项目,2012年力争达到30亿元。
三大文件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
昨日,会上出台的三个文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这三个文件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主要内容涉及哪些方面?传递出什么样的信息?记者采访了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
《全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要将人才、资金及政策措施更多地向实体经济倾斜。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意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为的是推动我市经济金融实现良性互动。《意见》共分十三条,分别从保障信贷总量、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营造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提出具体要求。
《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意见》
“这是国内首个推进直接融资发展最全面的政策文件。”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信贷这一间接融资方式一直是我市企业资金需求的主渠道。当前银根收紧趋势明显,特别是我市存贷款余额已双双突破1万亿大关,银行信贷在“十二五”期间很难有爆发式的增长。而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直接融资的产品多、环节少,已成为社会融资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抓住国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历史机遇,能够优化宁波企业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意见》包括推进直接融资相关的三方面内容,如鼓励企业利用包括债权、股权的各类直接融资工具等。
《宁波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考评奖励实行办法》
据介绍,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2008年我市出台奖励政策,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从今年起,在原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2000万元,并对原风险补偿奖励政策作进一步调整完善。
与原办法不同的是,新办法明确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对小微企业贷款成效明显的业务部门和基层支行的个人奖励。同时,在财政奖励资金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各金融机构按照获奖金额,以一定比例自行配套奖励资金,形成放大效应,提高风险补偿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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