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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保障民营经济发展18条实施意见

2012/5/21 15:43:53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5月18日上午,宁波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保障民营经济发展18条实施意见,着重优化民营企业的民间融资环境。   《意见》称:严格把握涉民营企业纠纷的立案受理条件,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包括依法慎用财产保

    5月18日上午,宁波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保障民营经济发展18条实施意见,着重优化民营企业的民间融资环境。

  《意见》称:严格把握涉民营企业纠纷的立案受理条件,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包括依法慎用财产保全、查封扣押等司法措施;妥善审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创业投资争议、企业改制纠纷等相关商事案件以及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类投融资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严厉打击高利借贷、非法集资、金融传销、暴力追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等,不断改善民营企业的民间融资环境,保障民间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市中院对于名为借贷,实为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打击,对于企业间自有资金的临时调剂行为,不作为无效借款处理;并统一企业借款纠纷的裁判尺度和规范,提高审判效率。

文章关键字:宁波经济,宁波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意见
来源:宁波晚报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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