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区13个房屋征收项目进展良好
继宁波市首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江北北外环快速路项目住宅在规定搬迁期限内100%完成签约后,海曙区南站增补用地项目启动签约一个半月签约率已超85%,江东曙光路延伸段项目启动签约一个多月签约率达80%。
宁波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昨天发布消息说,市三区正在实施的13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所有项目呈现出住户踊跃签约的势头,这样的情况在原来的“拆迁”模式下是很难想象的。
今年是我市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第一年,为何能取得这样良好的开局?“关键还是因为我们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真正维护并体现了百姓的利益。”市征管办副主任陈鸿波说。
在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制定中,充分体现了对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如实行按市场化评估补偿,增加25%货币补偿资金比例,提供住房困难补助以及其他的补偿补助奖励措施等。
“阳光征收”的全面实施,使房屋征收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都处在全透明、全公开、全阳光的环境氛围中,打消了以往“先拆怕吃亏,后拆有甜头”的思想,取得了群众对征收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为了真正体现“阳光”,市征管办还专门研发了用于公开各类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的服务系统,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征收现场设立的电子显示屏,自助查阅本项目被征收房屋调查结果、补偿方案、分户补偿安置结果等各类补偿安置信息。
“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除了可以用于公开项目征收即时情况,还能起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监督签约的公平公正的作用。”陈鸿波举例说,如果有部分住户未能在提前搬迁期限内完成签约,其就不能享受政策给予的房屋征收评估价10%的提前搬迁奖励,一方面有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有房屋征收信息监管系统软件设置,使暗箱操作在技术上根本行不通。“以一套房屋评估价100万元计算,提前搬迁奖励费有10万元,这不是一笔小数目,相信绝大多数被征收户还是不愿轻易放弃的。”陈鸿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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