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五星网 >> 宁波独有 >> 本地房产 >> 浏览文章

宁波房产交易中心今起将实名领号

2013/3/12 10:13:32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昨天下午,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前来办理手续的市民络绎不绝。   “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今天,首批申领的购房资格证明,已到可以领取的时间。在“办证潮”仍然持续的同时,从今天开始,二手住房

  昨天下午,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前来办理手续的市民络绎不绝。

  “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今天,首批申领的购房资格证明,已到可以领取的时间。在“办证潮”仍然持续的同时,从今天开始,二手住房交易可能又出现一波“过户潮”。

  为防在可能还将持续一段时间的“办证潮”和“过户潮”中,“黄牛”贩卖业务办理顺序号,扰乱秩序,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决定,从今天起实行领号“实名制”。

  市四区首批购房资格证明领取数或超800份

  据市房产交易中心和鄞州区房管处各自的统计数据,3月4日当天,前者受理购房资格证明532件、后者受理量为301件。按照现行规定,出具购房资格证明的申请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据此,今天,市四区将有800多份购房者资格证明被领走。

  考虑到申领购房资格证明的市民中,部分是先领证明后去买房的,因此房管部门预计,今天实际前去办理二手住房过户手续的人数,会较购房资格证明领取人数少。但即便如此,相较调控新政出台前每天平均几十套的二手住房过户量,预计今天的过户量应该还是会有大幅度的增加。

  同时,鉴于上周内每个工作日都有大量市民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这些证明将陆续被领走,预计在“20%个税”政策正式施行前,前往房管部门办理二手住房过户手续的人数,会持续维持在较多的水平。

  市房产交易中心实行领号“实名制”

  和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时一样,市民办理二手住房过户手续,也要先领取业务受理顺序号,凭号码次序逐个办理。据房管部门反映,上周已有“黄牛”嗅到其中“商机”,提前排队领了很多号后逐个贩卖以获利;同时,也有一些市民一次性在取号机上打出多个号码或领号后不用,导致“废号”现象,增加了那些确要办理房产业务的市民的等待时间。

  有鉴于此,从上周五起,鄞州区房管处已经开始实行领号“实名制”。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也决定从今天起,如此操作。

  接下来一段时间,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每天早上提前在大厅门口,对前来办理购房资格证明以及过户手续的市民,发放顺序号,同时登记申请人的身份。申请人被叫到号后,如果出具的身份证上的名字信息等和此前登记的不一样,其业务申请将不予受理。

  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提醒说,如果是代人来排队领号的,应带上实际申请人的身份证,并在工作人员登记身份信息时也登记为实际申请人,以免白排队。

  市民最好提前准备过户资料以免“跑空趟”

  在上周的“办证潮”中,有些市民因为所带资料不齐而不被受理,白白排了很长时间队。在可能的“过户潮”来临前,房管部门因此特别提醒买卖双方,也最好提前准备好过户所需的各项资料。

  据介绍,一般性的个人之间的二手住宅买卖,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的转让合同,契证、房产证、土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资格证明,以及由二手住宅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出具的物业费结清证明———如果小区无物业则由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最好在三份以上,它们在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缴纳手续以及之后的土地证申领手续中,都要用到。

  如果是委托他人去办理手续,除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外,卖方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买方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房子如属共有产即房产证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字,该住宅被转让过户给非共有权人时,所有共有权人需一并前往办理,并各自带上上述资料;不能到场的共有权人,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而如果是办理房产证减名即份额转让手续——比如有两个人名字的想变成只有一个人,因为不涉及到受让方住房拥有套数的变化,房管部门人士提醒说,是不用去申领购房资格证明的,也不用出具物业费结清证明。

  如果转让的房子是房改房——这类房屋因为原值很低、“20%个税”政策施行后税负或大增,过户时必须出具《房改房审批表》———如果找不到了可先去房管部门查档。《房改房审批表》上列明的配偶,须一并到场办理;不能到场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有关二手住宅过户的事宜,市民不妨在过户前先到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的咨询台去咨询。另外,今天起市房产交易中心在对面的南天房产旗舰店外也设一个咨询点,服务时间从8:00至17:00。

  故意报低成交价去办过户或得不偿失

  据房产中介人士介绍,在近期大增的二手住房交易中,有一部分人群出于少缴交易税费的考虑———尤其是父母为避以后的20%个税而把名下房产“卖”给子女的,故意报低成交价格。对此现象,房管部门、税务部门人士均表示,最后很可能得不偿失,并影响到过户手续的办理时间。

  据记者了解,目前本市税务部门在对二手住宅交易计征交易税费时,由动态化的“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来给交易价格“把关”。如果在购房合同中二手住房交易价被故意报低,很可能因为这一“虚价”达不到系统设定的“底价”,而被退回重新申报,需要修改购房合同。

  而因为缴税是在房产过户被受理之后,此时被要求修改购房合同,意味着需撤销此前的过户登记,重新申请过户。“这要求购买人重新去申领购房资格证明。”房管部门人士表示,从近一周来的购房资格证明申请情况看,说不定等重新申领到证明后,“20%个税”已经施行了。

  即便是侥幸过了评税系统的关,日后二次转让时,个税计算也不划算。按照“新国五条”细则中对“20%个税”内容的表述,转让收入减去此前购房价款后的差额越大,意味着缴纳个税越多。

  假设一套住房实际转让价格为120万元,而申报价格为100万元,二次转让时的价格为150万元,那么按照“20%个税”政策计算,卖方需要缴纳个税(150-100)万元×20%=10万元;若此前真实申报,那二次转让时需缴纳个税为(150-120)万元×20%=6万元。

  “一套二手住房,税负越高,自然会越影响成交。”房产中介人士说。

  二手住宅交易热 稍露“退潮”迹象

  经过调控新政出台后的“突击”交易,昨天,一些房产中介人士反映说,二手住宅的成交速度开始显露放缓迹象。

  “政策出台后的头几天,我们好的门店一天的合同签单量有10来套,大部分门店都能签到两三套;而这两天,有的门店没有成交,有成交的一般一天也就签一两单。”21世纪不动产宁波区域房产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吕俊静昨天告诉记者,随着着急买房、卖房的人在上周内陆续买定、卖好,现在的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的“回合”数明显开始增多,成交速度因此有所放缓。

  在房价方面,南天房产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市三区及鄞州区上周成交的二手住宅,成交价较政策发布前的一周,变化各有不同。其中,海曙区二手住宅上周成交均价15082元/平方米,较此前一周下降约1000元/平方米;江东区上周成交均价15067元/平方米,环比降700余元/平方米;江北区14726元/平方米,环比微升100多元/平方米;鄞州区均价15748元/平方米,环比反有近2000元/平方米的上涨。

  “从实际成交情况看,除个别急售房产外,多数二手住房的价格变动不是特别明显。”南天房产总经理助理薛敏强说。

  房产中介人士普遍预测,在“20%个税”政策正式执行前,甬城二手住宅的成交量还会维持在相对高位,但成交速度会因为过户时间是否来得及的问题而渐次放缓。而鉴于个税政策具体如何调整至今还未明确,房管部门人士建议,当前市民购买二手住房还是应该保持理性,以免急匆匆买下后发现缺陷而生出不必要的麻烦。

  典型案例
  被法院查封房产的人不淡定了
  有当事人赶着付钱解冻房产

  “新国五条”出炉后,不少准备卖房的人赶着办手续,为的是怕晚了要多缴税。而在法院,不少被查封房产的被告甚至欠债的老赖也不淡定了,纷纷找法院急着解冻房产。北仑法院最近就快速解冻了几处房产,只因当事人紧赶慢赶着要去卖房子。

  来自东北的一对年轻夫妻,丈夫张先生于今年1月初与宁波人柯先生达成购房协议。

  合同签订当日,张先生夫妻俩拿出15000元作为定金,柯先生出具了收条。

  但随后,双方却发生了争执。因为当时没有约定购房款项是否包含房屋内的中央空调费用。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张先生一方将柯先生诉至北仑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协议,并要求柯先生双倍退还定金。

  为了保证自己能拿到这3万元钱,张先生一方还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柯先生名下的这套房产,保全金额为3万元,并为此提供了担保。

  法院按法律规定作出执行裁定后,本来被告一方也没什么反应。可随着“国五条”的出台,柯先生不淡定了。柯先生担心待案子处理完时,自己还需为卖房所得支付高达20%的个人所得税,到时候自己这损失,可就远不止3万元了。

  柯先生心急如焚,赶紧向法官咨询如何才能尽快将房子解冻。上周五一大早,柯先生便将3万元保证金交到了法院。法院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昨天上午便前往办理房产解冻手续。

  与此同时,昨天,北仑法院还迎来了一位被执行人,他因拖欠几十万元的债务而被查封了房产,担心评估拍卖时间过长,到时承担税务压力过重,他也积极找好了买家,主动来到法院,以房子售出的首付款还清了债务。

文章关键字:宁波房产交易中心,宁波二手房
来源:宁波晚报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换@。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