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万余户宁波小微企业将免征增值税
文章导读: 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可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9日从市国税局获悉,对本市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进行测算,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达到4.2万余户
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可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9日从市国税局获悉,对本市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进行测算,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达到4.2万余户。
据悉,给部分小微企业免“两税”的举动是2011年底政策的延伸。2011年11月起,宁波市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上调至2万元;2012年全年,宁波市190447户个体工商户享受到了增值税减免,减免税额30636万元。而这项8月开始实施的减税政策,则是将过去仅限于个体工商户,扩大到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减税新政从8月1日起执行。这里的8月1日是指税款所属期,也就是说从9月份纳税申报的时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免税优惠。而8月申报缴纳的税款,其所属期实际是7月份的。因此,相关小微企业在本月还应如期申报缴纳税款。
文章关键字:宁波小微企业,增值税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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