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创业政策:鼓励创投机构集聚
文章导读: 新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担保机构,两年内按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40%的房租补贴,自设立年度起五年内对区贡献每实现10万元,奖励5万元。 对经认定为区内科技型企业
文章关键字:高新区创业政策,创投机构政策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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