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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创新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2013/9/24 17:00:06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新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新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新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企业一

    (1)政策摘要:新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新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新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奖励。

    (2)政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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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高新区创新政策,企业科技创新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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